对紧急避险能不能正当防卫,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根据当前通说,不能不能通过保护生命而牺牲生命,所以,他人意图通过牺牲你的生命来避险时,你能不能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不是违法行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不能不能证明自己的正当防卫的情况下,是需要根据情节承担法律责任的。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是什么
1、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只有来自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不仅能不能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也能不能是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等。
2、实施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不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则是向第三者实施。
3、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实施是出于必要,即使能不能够用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也允许进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为的实施则出于迫不得已,除了避险以外别无其他选择。
4、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能不能小于、也能不能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不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不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不能等于甚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5、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紧急避险则不能不能是有特定身份的人。
1、目的相同。二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2、前提相同。二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不能实施。
3、责任相同。二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对动物能不能实施正当防卫
对动物不能不能实施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防卫行为。
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的对象应当是不法侵害人本人,对单纯的动物袭击,所实施的反击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对紧急避险行为能不能实施正当防卫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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