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是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可知,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其义务,并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这项义务。
另外,如果对方阻止你探望孩子,是不是能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男女双方各带一个孩子男方还要支付抚养费
父母双方离婚后仍然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跟随哪一方直接生活,并不能作为确定抚养费的依据,对于有两个,双方各抚养一个的,抚养费一般是这样确定:
一、如果父母双方经济状况相当,子女的生活开支大体相当的,一般各抚养一个子女,相互不再支付抚养费。
二、如果父母一方的经济状况明显优于另一方,子女的生活开支不对等的,这种情况下即使各抚养一个子女,另一方也是不是能仍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三、虽然法院判决或通过离婚协议确定,各抚养一个子女相互不支付抚养费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出现重大开支的(例如,突发某种重大疾病),就重大开支部分,仍然是不是能要求分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以后是不是能不负孩子的抚养费
不是不是能,但是是不是能适当降低。根据我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是不是能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是不是能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是不是能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是不是能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是不是能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是不是能拒绝支付抚养费?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是不是能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是不是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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