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具备哪些条件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具备哪些条件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带来帮助。
离婚具备哪些条件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一、离婚具备哪些条件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分居两年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

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在一方起诉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法律上的分居。

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来证明。

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目前绝大多数的市民只有一个住所,即使夫妻感情不和,通常也只能谁也不搭理谁,各管各儿的事,睡觉时,也是各回各的房间睡;

对于这种情况,开庭时,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很难认定为分居。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以上几种就是几种常见的证据类型,但并不仅限于这几种。

因为分居为夫妻之间的私事,外部的证据的证明力十分有限。因此即使有上述证据,法院也未必一定会采纳。在实务中应尽量提供两种或以上的组合证据,以增强主张事实的可信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满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夫妻无论分居多久只要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被法院判决离婚,都不算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这种离婚方式。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并不是离婚的必备条件;最后,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分居半年多了能起诉离婚吗

即使不分居也可以起诉离婚,是否起诉离婚与是否分居没有关系,只要夫妻中的一方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了无法共同生活了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即使不分居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不过如果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分的,而且分居时间连续满两年的,则起诉离婚时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法院如果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离婚具备哪些条件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具备哪些条件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3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8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3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6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10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1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2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6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8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4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4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2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具备哪些条件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具备哪些条件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请问一下关于离婚具备哪些条件拿孩子抚养权
[律师回复] 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的归谁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争抚养权需要具备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女方争夺抚养权应该搜集哪些证据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优势。 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纳税凭证、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 比如房屋产权证、小区治安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区环境安静能保障孩子的休息等。 3、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 比如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当事人,或者证明自己的工作有足够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相比对方经常加班、工作压力大、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一般都倾向于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承受父母离异的重大变化。 比如女方可以证明自孩子出生至今都全职照顾孩子,与孩子朝夕相处,相比对方仅工作之余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5、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比如证明对方已有恋人且有结婚的可能,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律未明确规定其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变更抚养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具备哪些条件能够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具备哪些条件能够拿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返费合同具备法律效率拿的到钱吗?
[律师回复] 只要是法院的裁决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因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有人分不清哪些该用裁定,哪些该用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起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而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2、被告不明确。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例如: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涉及城镇企业(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案件;非法集资而引发的纠纷;涉及到大面积土地调整或者群体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追索土地征用补偿费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发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9、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处理。
10、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的,当事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条件,则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具备哪些要求
[律师回复] 对于变更孩子抚养权需具备哪些要求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具备哪些条件拿孩子抚养权
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3、硬性条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自己选择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权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具备哪些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变更孩子抚养权需具备哪些前提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变更孩子抚养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具备什么条件拿孩子抚养权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具备什么条件拿孩子抚养权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一个月3000要是拿抚养费的话,该拿多少抚养费,具体是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离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一个月,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收养人的抚养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一、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变更抚养权条件有哪些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此种变更抚养权条件下,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四)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变更抚养权条件在法律上有时候并不能全部囊括,因为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审理中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二、收养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一)年满30周岁这一规定是与世界各国收养法规对年龄的限制较为接近的。
(二)无子女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只有无子女者,才能通过收养途径来收养子女。收养人无子女,主要是指夫妇一方或双方无生育能力而没有子女、或者婚后无意生育子女以及单身无子女者。
(三)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人应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这是由收养的目的所决定的。这种能力包括抚育被收养人的家庭有较好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等,以确保养父母能很好地履行抚养和管教养子女的职责。
(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对养子女进行抚育,是已婚夫妇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只有经夫妻双方同意,收养才能成立。如果允许夫妻单方收养,不仅对子女成长不利,也会影响夫妻和睦。我国法律不承认单方收养。
(六)收养人必须为自愿收养
(七)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离婚争取抚养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争夺抚养权的经济条件有哪些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需要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手术或者绝育证明。目前,该条款用性不是很高,很少有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该条款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时代背景。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前做好如下准备: (1)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2)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4、男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可以提供女方住院的检查病例、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薄、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等等。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 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父生活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司法实践中,的法官一般会通过与子女谈话的方式来征求孩子的意见。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但他们都能的表达自己的意志,司法解释的该项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7、工资收入、稳定性程度、住房等条件明显优于对方的 需要向提交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住房公积金证明等证据加以证实。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具备哪些条件拿孩子抚养权呢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离婚具备哪些条件拿孩子抚养权呢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保证胜诉呢? 1、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 2、原抚养人有家庭暴力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 3、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4、原抚养人再婚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别人抚养的。 5、原抚养人有其它违法行为而侵犯子女权利的。如不让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1、作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在这种情况下,因为疾病,他自身缺乏了一种行使抚养权的能力。虽然可能他在主观上非常希望继续享有这个权利,但是客观上已经无法满足保护孩子利益的要求。这时对于你的变更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2、作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他继续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作为抚养人的他,与子女共同生活以后,就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同时也一种法定的义务,属于正常的亲子权利义务范畴。他不尽抚养义务以至虐待、遗弃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当然这时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以保障你的孩子的身心健康。 3、若你的孩子已经十周岁以上了,提出愿随你一起生活,而你又有抚养能力的。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有自己的认知能力和辨认能力。当子女自己表示不愿意和他在一起生活时,这就表示其利益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当然就有了变更抚养权的必要。但是,仅有子女一方意愿是不够的,你还必须要有一定的条件符合对子女抚养的基本条件,二者缺一不可。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还有多种情况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他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等情形无法直接抚养的。另外,离婚后,孩子随他一起生活,你有探望的权利,他有协助的义务。但在实践中,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情况很多见,这是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的。因此,他若长期不许你探望儿子,剥夺你的探望权,严重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你可以向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要求孩子随你一起生活。
老人争取抚养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1、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从对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所以老人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从这一点出发,拿出证据证明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比如孩子从小就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身体情况,性格,生活习惯的非常了解。同时孩子对自己的感情也非常深,愿意生活在一起。
2、在法庭上要讲证据或者得到对方的认可。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抚养能力(收入、住房、经济条件)、成长环境(有否与他人不正当关系、赌博等恶习)、健康因素(有否传染病等)。一般情况而言,是否对子女有利均应从孩子的父母本人身上考虑,与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般没有多大关系。
3、诸如你上述所说情况,有些不属于法律上变更条件,有些如孩子母亲的性格等又举证困难,所以,你应多从经济条件上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诸如开具你的收入证明,并提供对抚养能力不足的材料等。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4、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归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具备哪些条件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