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看守所关了15个月,还能否判缓刑
1、判缓刑和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长短没有任何联系。缓刑的判决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决定的。2、首先看检察院以什么罪名提起的公诉,3、其次看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是否严重,再次看判决缓刑是否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另外只有在法定判决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才能否判缓刑。也就是说超过了3年有期徒刑是不能否缓刑的。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能否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能否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否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否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对于累犯符合条件的能否减刑,但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在刑罚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能否申请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能否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判过缓刑的人还能否判缓刑
判过缓刑如果符合缓刑适用的条件的,还是能否再判处缓刑的,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缓刑适用的次数限制。即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能否判处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能否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能否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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