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探视权时,是否可以把孩子接回家住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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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行使探视权时,是否可以把孩子接回家住问题带来帮助。
行使探视权时,是否可以把孩子接回家住

一、行使探视权时,是否可以把孩子接回家住

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可以带出去玩,但一定要送回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于1月1号生效)

二、探视权是否包括把孩子带回家住几天

可以的。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抚养费也必须给付。

如果离婚协议里说明了有抚养费这一块,那么是不可以停止支付的。如果停止支付后,对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你支付。

在我国探视权是可以通过起诉进而强制执行的。法律可以强行要求双方达成协议,一个月见几次等。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甚至面临惩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行使探视权时,是否可以把孩子接回家住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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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视权时,能把孩子接回家住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行使探视权时,能把孩子接回家住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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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探视权能接回家住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探视权可以接回家住吗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因此,如果是采取逗留性探望的,可以接回家住。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实践中,探望权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是夫妻离异后对子女的探望权制度,规定探望权的意义则在于:保证非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因家庭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但由于探望权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还不算长,在理论上对探望权性质的认识还存在分歧,因此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不便。
二、探视权的行使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探视权可以接回家住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探视权可以接回家住吗问题解答如下,
一、探视权可以接回家住吗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因此,如果是采取逗留性探望的,可以接回家住。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实践中,探望权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是夫妻离异后对子女的探望权制度,规定探望权的意义则在于:保证非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因家庭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但由于探望权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还不算长,在理论上对探望权性质的认识还存在分歧,因此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不便。
二、探视权的行使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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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视权时,能不能把孩子接回家住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行使探视权时,能不能把孩子接回家住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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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探视权可以接回家住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探视权可以接回家住吗问题解答如下,
一、探视权可以接回家住吗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因此,如果是采取逗留性探望的,可以接回家住。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实践中,探望权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是夫妻离异后对子女的探望权制度,规定探望权的意义则在于:保证非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因家庭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但由于探望权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还不算长,在理论上对探望权性质的认识还存在分歧,因此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不便。
二、探视权的行使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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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视权时,可不可以把孩子接回家住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行使探视权时,可不可以把孩子接回家住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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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为何难行使探视权探视权行使难怎么办
[律师回复]
1、子女不愿意随不抚养自己的一方生活数天,而子女的人身又不能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姻法第48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这一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视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因此,在执行中遇到子女本人不愿意,又据以最高的规定,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又以子女不愿意为由搪塞,从而使执行屡屡受阻。
2、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等人阻挠。执行中,常遇到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亲属,明里暗里阻挠对方行使探视权,采取藏匿、转移孩子,不让见面;有的还辱骂、讽刺、挖苦对方;有的暗地里唆使孩子不理对方;更有甚者,对孩子进行恐吓、威胁、打骂不准孩子按判决随对方生活数天。致使孩子虽内心愿意,但迫于父或母等人的压力,也只能随着父或母等人的意愿行事。
3、对探视权案件判决有不足之处。许多探视权案件均判决子女到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家里生活数天,而没有其他相对灵活的探视方式、地点,有的子女已超过十周岁,法官判决前也未征求子女的意见;有的判决每隔一周随对方生活二天,判决探视次数过于频繁,而未考虑是否影响子女学习等因素,也使执行的次数随之增加。
4、探视权案件执行几次算结案由于判决探视权案件较多的情形是一月三次,或一月一次等。如果一次执行完毕就算结案,就造成了案件还未报结,第二次探视又到期需执行,有的案件刚报结不久而第二次探视期限已到又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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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视权时,是不是可以把孩子接回家住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使探视权时,是不是可以把孩子接回家住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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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为何难行使探视权探视权行使难怎么办
[律师回复]
1、子女不愿意随不抚养自己的一方生活数天,而子女的人身又不能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姻法第48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这一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视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因此,在执行中遇到子女本人不愿意,又据以最高的规定,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又以子女不愿意为由搪塞,从而使执行屡屡受阻。
2、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等人阻挠。执行中,常遇到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亲属,明里暗里阻挠对方行使探视权,采取藏匿、转移孩子,不让见面;有的还辱骂、讽刺、挖苦对方;有的暗地里唆使孩子不理对方;更有甚者,对孩子进行恐吓、威胁、打骂不准孩子按判决随对方生活数天。致使孩子虽内心愿意,但迫于父或母等人的压力,也只能随着父或母等人的意愿行事。
3、对探视权案件判决有不足之处。许多探视权案件均判决子女到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家里生活数天,而没有其他相对灵活的探视方式、地点,有的子女已超过十周岁,法官判决前也未征求子女的意见;有的判决每隔一周随对方生活二天,判决探视次数过于频繁,而未考虑是否影响子女学习等因素,也使执行的次数随之增加。
4、探视权案件执行几次算结案由于判决探视权案件较多的情形是一月三次,或一月一次等。如果一次执行完毕就算结案,就造成了案件还未报结,第二次探视又到期需执行,有的案件刚报结不久而第二次探视期限已到又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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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为何难行使探视权探视权行使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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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不愿意随不抚养自己的一方生活数天,而子女的人身又不能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姻法第48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这一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视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因此,在执行中遇到子女本人不愿意,又据以最高的规定,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又以子女不愿意为由搪塞,从而使执行屡屡受阻。
2、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等人阻挠。执行中,常遇到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亲属,明里暗里阻挠对方行使探视权,采取藏匿、转移孩子,不让见面;有的还辱骂、讽刺、挖苦对方;有的暗地里唆使孩子不理对方;更有甚者,对孩子进行恐吓、威胁、打骂不准孩子按判决随对方生活数天。致使孩子虽内心愿意,但迫于父或母等人的压力,也只能随着父或母等人的意愿行事。
3、对探视权案件判决有不足之处。许多探视权案件均判决子女到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家里生活数天,而没有其他相对灵活的探视方式、地点,有的子女已超过十周岁,法官判决前也未征求子女的意见;有的判决每隔一周随对方生活二天,判决探视次数过于频繁,而未考虑是否影响子女学习等因素,也使执行的次数随之增加。
4、探视权案件执行几次算结案由于判决探视权案件较多的情形是一月三次,或一月一次等。如果一次执行完毕就算结案,就造成了案件还未报结,第二次探视又到期需执行,有的案件刚报结不久而第二次探视期限已到又需执行。
探视孩子可以把孩子接走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探视孩子可以把孩子接走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源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脉亲情,正是基于这种亲情,父亲或母亲一方对子女进行探望,更应当根据子女的具体情况,以尽量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方式来进行。选择一个合理而恰当的方式,既是为了使父亲或母亲的角色在子女的记忆与情感中不致缺失,使之在子女的身心成长中发挥正面的作用,也是为了给子女提供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这需要父亲或母亲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有所折中,而这也是父母在离异的状态下,所应当给予子女的关爱。至于在探视孩子时是否可以将孩子带着,应当先于对方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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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视权可以接回家住吗
直接抚养人同意就可以接回家住。夫妻离婚时,有孩子的要确定抚养权,孩子二岁以下的一般由母亲来抚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双方可以约定探视的时间,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按照约定探视孩子。那么探视权可以接回家住吗下面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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