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种类是怎么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监护人的种类是怎么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监护人的种类是怎么的

一、监护人的种类是怎么的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的种类是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以及意定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法定监护人具体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监护人的定义是如何的

监护人定义是对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的职责就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三、监护人的称谓是怎么规定的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其监护职责,不履行监护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监护人的种类是怎么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监护人的种类是怎么的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0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0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2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7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1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76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2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7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4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0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2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2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子女抚养·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监护人的种类是怎样的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监护人的种类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监护人的种类是怎样的
监护人的种类是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以及意定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法定监护人具体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监护是指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20浏览 2024-09-08
监护人种类
10w+浏览2024-11-17
监护人的种类是如何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监护人的种类是如何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监护人的种类是怎样的呢
监护人一共有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分别是指定监护,法定监护、选定监护。法定监护是在民法典规定的范围之内按照一定的顺序担任当事人的监护人,如果是指定监护的话,这多半发生在当事人的父母在遗嘱当中指定相应的监护人,选定监护是由人民法院在近亲属当中选择的。
25浏览 2025-02-03
刑事辩护的类型和种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辩护的定义和种类有哪些 刑事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刑事辩护的种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 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辩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辩护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根据事实”,就是要实事求是地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必须以事实为根据,而不是猜想、推测,更不是凭空捏造。“根据法律”,就是在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以法律作为辩护的准则和依据,无论是无罪、有罪、罪轻、罪重,都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根据事实和法律”,是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但如果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受刑事追究或者减轻处罚而弄虚作假、违背法律,则不能认为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是正当履行职责。 (二)辩护人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这是辩护人应当进行的主要工作,也是辩护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惟一正确的途径。“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就是说辩护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情,向被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进行调查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时,要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注意了解和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虽有犯罪行为但同时具有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各种证据,比如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未成年人,有没有、表现,在中是否起次要作用,等等,并向司法机关提出有关证据和辩护意见。
490浏览
监护人的种类
10w+浏览2024-11-04
监护人的种类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监护人有哪几种类型
监护人一共有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分别是指定监护,法定监护、选定监护。法定监护是在民法总则规定的范围之内按照一定的顺序担任当事人的监护人,如果是指定监护的话,这多半发生在当事人的父母在遗嘱当中指定相应的监护人,选定监护是由人民法院在近亲属当中选择的。
21浏览 2025-01-24
监外执行的种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或其他执行机关。
493浏览
意定监护种类
10w+浏览2024-11-01
法定监护人有几种类型
法定的监护人分为三种,分别是指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以及选定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监护人的种类是如何规定的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监护人分为3种:①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②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③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
21浏览 2025-02-06
我们家的一个亲戚现在在安监部门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工作,想了解一下安监行政处罚种类是什么
[律师回复] 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br/>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br/>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br/>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br/>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br/>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br/>6.行政拘留; 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br/>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br/>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br/>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br/>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br/>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213浏览
监护人有哪些种类
10w+浏览2024-02-29
监护人种类分为哪些情况?
监护人的种类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监护人。简单来说,前一种就是针对未成年人,后一种就是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通常规定的是他的父母,如果他的父母已经死亡这种情况可以变更监护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监护人国家有没有赔偿的种类有
监护人国家是没有赔偿的,赔偿的种类有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法律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规定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44浏览 2024-09-22
监外执行有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符合监外执行的种类有哪些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或其他执行机关。
402浏览
监护的种类有些什么
10w+浏览2023-09-14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监护人的种类是怎么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81****707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52****672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5****684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