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债券发行人国际债券发行的债券人主要是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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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国际债券发行人国际债券发行的债券人主要是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国际债券发行人国际债券发行的债券人主要是

一、国际债券发行人国际债券发行的债券人主要是

债权人主要有:

各国政府、政府所属机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些国际组织等。

国际债券国际债券是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或国家组织为筹措和融通资金,在国外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以外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国际债券的重要特征,是发行者和投资者属于不同的国家,筹集的资金来源于国外金融市场。

国际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既可用来平衡发行国的国际收支,也可用来为发行国政府或企业引入资金从事开发和生产。

依发行债券所用货币与发行地点的不同,国际债券又可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的条件有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6)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7)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8)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9)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伪造公司债券罪的行为人需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伪造公司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伪造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上述刑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国际债券发行人国际债券发行的债券人主要是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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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国际债券的步骤
1、发行人确定牵头经理人。2)牵头人帮助发行人在发行地国家表示发行债券的意向、征求该国政府许可。3、发行人与牵头人商定发行债券的基本条件、拟订条款。4、发行人与经理人签订订购协议。5、经理人与承销人签订承销协议、或与推销人签订推销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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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发行债券货币种类与发行债券市场的不同,国际债券分为哪几类?是否是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两种呢?
[律师回复] 除发行市场不同外,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还有如下区别:
①外国债券一般由市场所在地国家的金融机构为主承销商组成承销辛迪加承销,而欧洲债券则由来自多个国家的金融机构组成的国际性承销辛迪加承销。
②外国债券受市场所在地国家证券主管机构的监管,公募发行管理比较严格,需要向证券主管机构注册登记,发行后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私募发行无须注册登记,但不能上市挂牌交易。欧洲债券发行时不必向债券面值货币国或发行市场所在地的证券主管机构登记,不受任何一国的管制,通常采用公募发行方式,发行后可申请在某一证券交易所上市。
③外国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必须受当地市场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管制和约束而欧洲债券不受面值货币国或发行市场所在地的法律的限制。因此,债券发行协议中必须注明一旦发生纠纷应依据的法律标准。
④外国债券的发行人和投资者必须根据市场所在地的法规交纳税金而欧洲债券采取不记名债券形式,投资者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
⑤外国债券付息方式一般与当地国内债券相同,如扬基债券一般每半年付息一次而欧洲债券通常都是每年付息一次。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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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债券的发行程序
1、发行人确定牵头经理人。2)牵头人帮助发行人在发行地国家表示发行债券的意向、征求该国政府许可。3、发行人与牵头人商定发行债券的基本条件、拟订条款。4、发行人与经理人签订订购协议。5、经理人与承销人签订承销协议、或与推销人签订推销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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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买了一份国债,他让我帮他问一下那个关于国际债券融资实际利率方面的内容
[律师回复] 实际利率的含义是什么,这种利率如何进行调整以适应它在市场经济中的平衡水平?经济学家欧文·费希尔对实际利率下的定义是,它只是对货物比对未来同样的货物多支付的百分率溢价。费希尔的概念的要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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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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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要上市了,我想问问国际债券的发行方式是什么,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国际债券是一种跨国发行的债券,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同国内债券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资金来源广
国际债券是在国际证券市场上筹资,发行对象为众多国家的投资者,因此,其资金来源比国内债券要广
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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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得多,通过发行国际债券,可以使发行人灵活和充分地为其建设项目和其他需要提供资金。
发行规模大
发行国际债券,规模一般都较大,这是因为举借这种债务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利用国际证券市场资金来源的广泛性和充足性。同时,由于发行人进入国际债券市场必须由国际性的资信评估机构进行债券信用级别评定,只有高信誉的发行人才能顺利地进行筹资,因此,在发行人债信状况得到充分肯定的情况下,巨额借债才有可能实现。
存在风险
发行国内债券,筹集和还本付息的资金都是本国货币,所以不存在汇率风险。发行国际债券,筹集到的资金是外国货币,汇率一旦发生波动,发行人和投资者都有可能蒙受意外损失或获取意外收益,因此,国际债券很重要的一部分风险是汇率风险。
主权保障
在国际债券市场上筹集资金,有时可以得到一个主权国家政府最终付款的承诺保证,若得到这样的承诺保证,各个国际债券市场都愿意向该主权国家开放,这也使得国际债券市场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当然,代表国家主权的政府也要对本国发行人在国际债券市场上借债进行检查和控制。
计量货币
国际债券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因此其计价货币往往是国际通用货币,一股以美元、英镑、德国马克、日元和瑞士法郎为主,这样,发行人筹集到的资金是一种可以通用的自由外汇资金。
类别
编辑
国际债券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不同的类别,现择其中主要类别介绍如下。
欧洲债券
A.外国债券是指甲国发行人或国际机构在乙国债券市场上以乙国货币面值发行的债券。外国债券是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的业务,已存在几个世纪,它的发行必须经发行地所在国政府的批准,并受该国金融法令的管辖。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美元)称为扬基债券;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日元)称为武士债券;在中国发行的外国债券(人民币)称为熊猫债券。 [1]
B.欧洲债券。欧洲债券是指一国发行人或国际机构,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外国债券市场上,以发行国货币以外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特别是提款或欧洲货币单位发行的债券。欧洲债券是欧洲货币市场三种主要业务之一,因此它的发行无需任何国家金融法令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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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债券的发行方式
国际债券发行的方式主要如下 1、公募。这是向社会广大公众发行的债券,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买卖。2、私募。它是指私下向限定数量的投资人发行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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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政府债券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政府债券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为您推荐】昭阳区许昌县新和县闻喜县兰山区临海市江干区债券是非常普通的一个投资产品,在我国,债券大致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债券。对于投资者而言,在购买债券之前,有必要了解他们的区别和联系,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债券投资,实现收益的最大化。那么政府债券与债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政府债券与债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由政府发行向公众筹措资金的债券,称为政府债。广义上的政府债券还包括地方政府债、政府所属机构债等等。我国的政府债主要有国库券;政府所属机构债有“基本建设债券”等等。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目前发展较慢。债指发行、向公众筹措资金的债券。国债与债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债的安全性较债要好;从信用评级角度来看,对一个国家中的的信用评级,最高也不能超过这个国家的信用评级。例如,在国际债券市场中,瑞典政府的长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那么在瑞典注册的任何一家或企业,其长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最高也不会超过AA。
2、由于国债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所以国债在发行时期利率也常常低于债。在二级市场上,国债的收益率也较同一期限的债的收益率要低。在一国债券市场中,收益率最低的基本上是这个国家的国债。
3、国债的发行金额通常要大大超过债的发行金额。这主要是国家作为一个经济活动的实体。其对资金的需求常常大于企业。国家的经济活动规模也远远大于。由于国债发行金额远远超过债,所以国债的流通性通常也好于债。在二级市场中,国债的交易活动较债的交易活动要活跃得多。
4、国债的税收待遇常常强于债。由于国债发行有利于解决国家财政上的运营困难,所以政府往往采取种种措施来鼓励投资者投资国债,而税收的优惠便是这些措施中的一部分。
二、政府债券的特征是什么
1、安全性高政府债券是政府发行的债券,由政府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是国家信用的体现。在各类债券中,政府债券的信用等级是最高的,通常被称为金边债券。投资者购买政府债券,是一种较安全的投资选择。
2、流通性强政府债券是一国政府的债券,它的发行量一般都非常大,同时,由于政府债券的信用好,竞争力强,市场属性好,所以,许多国家政府债券的二级市场十分发达,一般不仅允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还允许在场外市场进行买卖。发达的二级市场为政府债券的转让提供了方便,使其流通性大大增强。
3、收益稳定投资者购买政府债券可以得到一定的利息。政府债券的付息由政府保证,其信用度最高,风险最小,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政府债券的收益是比较稳定的。此外,因政府债券的本息大多数固定且有保障,所以交易价格一般不会出现大的波动,二级市场的交易双方均能得到相对稳定的收益。综上所述,在我国,政府债券往往指的就是国债,相比债券而言,政府债券的安全性更好,收益更加稳定,发行额也较大。同时,政府债券和债券的发行主体也不同,这些都是政府债券与债券的主要区别。对这些知识了解后,投资者就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初步制定投资计划了。
律师,您好!在南方的姐姐买的是外国证券,而哥哥是欧洲的。我觉得是一嘛,想问一下,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的区别到底有什么呢?
[律师回复] 除发行市场不同外,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还有如下区别:
①外国债券一般由市场所在地国家的金融机构为主承销商组成承销辛迪加承销, 而欧洲 债券则由来自多个国家的金融机构组成的国际性承销辛迪加承销。
②外国债券受市场所在地国家证券主管机构的监管, 公募发行管理比较严格, 需要向证 券主管机构注册登记, 发行后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私募发行无须注册登记, 但不能上
市挂牌交易。欧洲债券发行时不必向债券面值货币国或发行市场所在地的证券主管机构登 记,不受任何一国的管制,通常采用公募发行方式,发行后可申请在某一证券交易所上市。
③外国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必须受当地市场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管制和约束; 而欧洲债券 不受面值货币国或发行市场所在地的法律的限制。 因此, 债券发行协议中必须注明一旦发生 纠纷应依据的法律标准。
④外国债券的发行人和投资者必须根据市场所在地的法规交纳税金; 而欧洲债券采取不 记名债券形式,投资者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
⑤外国债券付息方式一般与当地国内债券相同, 如扬基债券一般每半年付息一次; 而欧 洲债券通常都是每年付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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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债券的发行目的
1、用以弥补发行国政府财政赤字。2、用以弥补发行国政府国际收支的逆差。3、用以为大型或特大型工程筹集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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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券的主要特征有那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券之所以是公司债券,在于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还本付息,这是与其他有价证券的根本区别。
首先,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系。
其次,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内让度给发行人使用的“报酬”。
对投资者而言是“投资所得”,对发行人来讲是“资金成本”。对于利息确定方式,有固定利息方式和浮动利息两种:对于付息方式,有到期一次付息和间隔付息(如每年付息一次、每6个月付息一次)两种。
(一)、期限性
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借贷行为,“有借有还”,这就要确定经过多长时间偿还。
首先,按照金融学一般理论,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工具和作为一种长期资金筹集渠道,期限都须在一年以上,
其次,这种期限即包括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还包括公司债券付息期限:
第三,虽然期限是一定的,但也有变化。如在发行时,可在发债说明书中规定提前赎回条款、延迟兑付条款等,这些都是在“一定期限”基础上事先确定的变化。另外,在发达资本市场国家,还曾经发行无限期公司债券,但这种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债券,已基本不存在。
(二)、法定程序
公司债券不管对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而言,还是对政府监管部门而言,都是一件重大的事件。对于发行人而言,发行公司债券属于向社会投资者出售信用、增加负债的重大社会融资行为,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需要公司决策机构,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公司经营管理层不得擅自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不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对于政府监管机构而言,由于发行公司债券涉及到社会重大信用,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投资者权益都有重大影响,因此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政府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或者到政府监管机构登记、注册,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依照法定程序”主要包含两层含义:
(1)需经公司决策层,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
(2)需经政府监管部门同意。政府监管部门在同意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查过程中,还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在信用评级、财务审计、法律认证、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三)、要约事项
债券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信用凭证公司债券,获得的是属于投资者的资金,投资者支付资金获得的是公司债券凭证及凭证上表示的发行人的承诺,包括期限承诺和利息承诺。既是承诺,一是要事先作出,二是要明确承诺的内容。同时,作为一种要约,必须在要约文件上就要约事项,包括发行规模、期限、利率、还本付息方式和其他必须选择和可选择的事项“事先约定”。
(四)、公司债券的分类
按是否记名可分为:
1、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2、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分为:
1、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2、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按发行目的分类:
1、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2、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3、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4、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按有无选择权分类:
1、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2、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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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券之所以是公司债券,在于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还本付息,这是与其他有价证券的根本区别。
首先,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系。
其次,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内让度给发行人使用的“报酬”。
对投资者而言是“投资所得”,对发行人来讲是“资金成本”。对于利息确定方式,有固定利息方式和浮动利息两种:对于付息方式,有到期一次付息和间隔付息(如每年付息一次、每6个月付息一次)两种。
(一)、期限性
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借贷行为,“有借有还”,这就要确定经过多长时间偿还。
首先,按照金融学一般理论,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工具和作为一种长期资金筹集渠道,期限都须在一年以上,
其次,这种期限即包括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还包括公司债券付息期限:
第三,虽然期限是一定的,但也有变化。如在发行时,可在发债说明书中规定提前赎回条款、延迟兑付条款等,这些都是在“一定期限”基础上事先确定的变化。另外,在发达资本市场国家,还曾经发行无限期公司债券,但这种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债券,已基本不存在。
(二)、法定程序
公司债券不管对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而言,还是对政府监管部门而言,都是一件重大的事件。对于发行人而言,发行公司债券属于向社会投资者出售信用、增加负债的重大社会融资行为,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需要公司决策机构,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公司经营管理层不得擅自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不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对于政府监管机构而言,由于发行公司债券涉及到社会重大信用,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投资者权益都有重大影响,因此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政府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或者到政府监管机构登记、注册,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依照法定程序”主要包含两层含义:
(1)需经公司决策层,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
(2)需经政府监管部门同意。政府监管部门在同意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查过程中,还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在信用评级、财务审计、法律认证、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三)、要约事项
债券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信用凭证公司债券,获得的是属于投资者的资金,投资者支付资金获得的是公司债券凭证及凭证上表示的发行人的承诺,包括期限承诺和利息承诺。既是承诺,一是要事先作出,二是要明确承诺的内容。同时,作为一种要约,必须在要约文件上就要约事项,包括发行规模、期限、利率、还本付息方式和其他必须选择和可选择的事项“事先约定”。
(四)、公司债券的分类
按是否记名可分为:
1、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2、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分为:
1、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2、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按发行目的分类:
1、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2、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3、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4、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按有无选择权分类:
1、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2、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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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国际债券的发行方式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为不同的类别,主要类别如下。1、外国和欧洲债券。2、公开发行债券和私募股权债券。3、普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担保债券。4、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无息债券。(五)双币债券和欧洲货币单位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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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际债务危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是国际债务危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际债务是指一国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将其所欠的债务偿还,那么,国际债务危机又该怎么理解呢?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了解吧,接下来本文就为您收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什么是国际债务危机
债务危机是指一国不能按时偿付其国外债务,包括主权债和私人债务,表现为大量的公共或私人部门无法清偿到期外债,一国被迫要求债务重新安排和国际援助。
国际债务危机的爆发是国内、国际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外因往往具有不可控性质,且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因此,从根本上说债务危机产生的直接原因在内因,即对国际资本盲目借入、使用不当和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结果。
国际债务危机的具体表现有
(一)外债规模膨胀
如果把外债视为建设资金的一种来源,就需要确定一个适当的借入规模。因为资金积累主要靠本国的储蓄来实现,外资只能起辅助作用;而且,过多地借债如果缺乏相应的国内资金及其他条件的配合,宏观经济效益就得不到应有的提高,进而可能因沉重的债务负担而导致债务危机。现在国际上一般把偿债率作为控制债务的标准。因为外债的偿还归根到底取决于一国的出口创汇能力,所以举借外债的规模要受制于今后的偿还能力,即扩大出口创汇能力。如果债务增长率持续高于出口增长率,就说明国际资本运动在使用及偿还环节上存在着严重问题。理论上讲,一国应把当年还本付息额对出口收入的比率控制在20%以下,超过此界限,借款国应予以高度重视。
(二)外债结构不合理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外债结构对债务的变化起着重要作用。外债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有:
1、商业贷款比重过大
商业贷款的期限一般较短,在经济较好或各方一致看好经济发展时,国际银行就愿意不断地贷款,因此这些国家就可以不断地通过借新债还旧债来“滚动”发展。但在经济发展中一旦出现某些不稳定因素,如政府的财政赤字、巨额贸易逆差或政局不稳等使市场参与者失去信心,外汇储备不足以偿付到期外债时,汇率就必然大幅度下跌。这时,银行到期再也不愿贷新款了。为偿还到期外债,本来短缺的外汇资金这时反而大规模流出,使危机爆发。
2、外债币种过于集中
如果一国外债集中于一两种币种,汇率风险就会变大,一旦该外币升值,则外债就会增加,增加偿还困难。
3、期限结构不合理
如果短期外债比重过大,超过国际警戒线,或未合理安排偿债期限,都会造成偿债时间集中,若流动性不足以支付到期外债,就会爆发危机。
(三)外债使用不当
借债规模与结构确定后,如何将其投入适当的部门并最大地发挥其使用效益,是偿还债务的最终保证。从长期看,偿债能力取决于一国的经济增长率,短期内则取决于它的出口率。所以人们真正担心的不是债务的规模,而是债务的生产能力和创汇能力。许多债务国在大量举债后,没有根据投资额、偿债期限、项目创汇率以及宏观经济发展速度和目标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出外债使用走向和偿债战略,不顾国家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等因素的限制,盲目从事大工程建设。由于这类项目耗资金、工期长,短期内很难形成生产能力,创造出足够的外汇,造成债务积累加速。同时,不仅外债用到项目上的资金效率低,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外债根本没有流入到生产领域或用在资本货物的进口方面,而是盲目过量地进口耐用消费品和奢侈品;这必然导致投资率的降低和偿债能力的减弱。而不合理的消费需求又是储蓄率降低的原因,使得内部积累能力跟不上资金的增长,进而促使外债的进一步增加。有些国家则是大量借入短期贷款在国内作长期投资,而投资的方向主要又都是房地产和股票市场,从而形成泡沫经济,一旦泡沫破灭,危机也就来临了。
(四)对外债缺乏宏观上的统一管理和控制
外债管理需要国家对外部债务和资产实行技术和体制方面的管理,提高国际借款的收益,减少外债的风险,使风险和收益达到最圆满的结合。这种有效的管理是避免债务危机的关键所在。其管理的范围相当广泛,涉及到外债的借、用、还各个环节,需要政府各部门进行政策协调。如果对借用外债管理混乱,多头举债,无节制地引进外资,往往会使债务规模处于失控状态和债务结构趋于非合理化,它妨碍了政府根据实际已经变化了的债务状况对政策进行及时调整,而政府一旦发现政策偏离计划目标过大时,偿债困难往往已经形成。
(五)外贸形势恶化,出口收入锐减
由于出口创汇能力决定了一国的偿债能力,一旦一国未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其出口收入就会大幅减少,经常项目逆差就会扩大,从而严重影响其还本付息能力。同时巨额的经常项目逆差进一步造成了对外资的依赖,一旦国际投资者对债务国经济前景的信心大减,对其停止贷款或拒绝延期,债务危机就会爆发.债务危机严重干扰了国际经济关系发展的正常秩序,是国际金融体系紊乱的一大隐患,尤其对危机爆发国的影响更是巨大,均会给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的后果。
能怎么追讨国际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能怎么追讨国际债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谢卫民仲裁员介绍,我国现行的政策法律不允许成立讨债公司来追讨债务,不允许第三者参与追收账款业务。对于讨债公司,国家没有批准,工商部门不予以注册,而且如果讨债的手段出格了,公安部门也会介入进来。
面对逾期的应收账款,企业一般可通过四种方法来应对:一是通过打电话、发传真等,依靠双方的诚信协商解决;二是委托信用管理公司或当地律师行来做;三是通过仲裁,依靠专家裁定,形成具有制约力的裁定;四是通过诉讼。这几种办法各有优劣,但具体操作起来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意味。企业自己追讨难度很大。一般只有通过打电话、发传真来进行,接收与回复等很难有保证。法律途径,虽然具有很强的执行效力,但由于时间比较长,成本比较大,加上各国法律制度上的巨大差异,需要国际间的司法协作,执行起来难度很大。
仲裁是一条比较稳妥的追讨途径。由于我国加入了《纽约公约》,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是公约的会员,我国的仲裁裁决可以在成员国之间执行,相对而言,实现的效率比较高。现在每年通过仲裁委员会来办理的案件有三四百件,最大涉及金额多达几亿元。仲裁是一次性终结,可在国内仲裁,然后由国外执行。比如深圳就有国际仲裁分支机构,国内企业的纠纷可在深圳仲裁,然后由仲裁机构申请对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执行,且不会有复议复审。
要如何追讨国际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要如何追讨国际债务问题解答如下, 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谢卫民仲裁员介绍,我国现行的政策法律不允许成立讨债公司来追讨债务,不允许第三者参与追收账款业务。对于讨债公司,国家没有批准,工商部门不予以注册,而且如果讨债的手段出格了,公安部门也会介入进来。
面对逾期的应收账款,企业一般可通过四种方法来应对:一是通过打电话、发传真等,依靠双方的诚信协商解决;二是委托信用管理公司或当地律师行来做;三是通过仲裁,依靠专家裁定,形成具有制约力的裁定;四是通过诉讼。这几种办法各有优劣,但具体操作起来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意味。企业自己追讨难度很大。一般只有通过打电话、发传真来进行,接收与回复等很难有保证。法律途径,虽然具有很强的执行效力,但由于时间比较长,成本比较大,加上各国法律制度上的巨大差异,需要国际间的司法协作,执行起来难度很大。
仲裁是一条比较稳妥的追讨途径。由于我国加入了《纽约公约》,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是公约的会员,我国的仲裁裁决可以在成员国之间执行,相对而言,实现的效率比较高。现在每年通过仲裁委员会来办理的案件有三四百件,最大涉及金额多达几亿元。仲裁是一次性终结,可在国内仲裁,然后由国外执行。比如深圳就有国际仲裁分支机构,国内企业的纠纷可在深圳仲裁,然后由仲裁机构申请对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执行,且不会有复议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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