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可以对女方提出离婚呢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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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可以对女方提出离婚呢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可以对女方提出离婚呢

一、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可以对女方提出离婚

离婚女方能带走首饰。但对于价值较大,具有投资价值的贵重首饰,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处理离婚纠纷时,关于金银首饰的归属问题常会引起双方争议,各地法院的判决中有将首饰作为个人物品判归个人所有,也有将首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依法分割。

造成这种区别固然有不同地区的法院或法官审判观点存在差异的原因,但金银首饰本身的定性也是造成判决结果不同的重要原因之一。

(1)作为个人物品的,离婚后归个人所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确定只赠与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金

银首饰虽然价值较大,但仍具有个人专用性,对部分人高收入、高消费人群而言也确实属于个人生活用品,判决归个人所有,符合夫妻双方购买(或赠与)首饰时的真实意愿。

因此,一般情况下,夫妻各自购买、自己使用的首饰,或者一方明确表示赠与对方的首饰,法院会判决归个人所有。

(2)作为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金银首饰对于大部分人而言确实超过了生活用品范畴,首饰除了作个人佩戴之用外。

往往还兼具着投资价值,很多情形下虽然只是其中一方在使用,但购买时往往是夫妻双方商议后的结果。

故对于无法明确证明购买、赠与、归属情况的首饰,一般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依法分割。实践中,正是由于举证困难,大部分首饰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是否建议女方带孩子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会按照下列标准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一、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况,则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则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确定抚养权归谁,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法院会优先考虑这一方: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女方单方面怎样才可以离婚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单方面离婚

女方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起诉状以及其副本向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以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可以对女方提出离婚呢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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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什么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不在此限。”对该条的正确理解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一、律师认为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只是对男方提起离婚诉讼权利的限制,并没有禁止男方行使提出离婚的权利。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也同意的,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不在限制的范围之内。
二、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本条限制的范围之内。
三、在司法实务上应该理解为男方在以下条件下不能够提起离婚诉讼:
1、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已经知道女方怀孕,女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即使男方不知道女方怀孕提讼,一审人民判决离婚时也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二审应也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诉讼请求。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男方1年内不能够提出离婚诉讼。
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中止妊娠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四、男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的例外,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条件由确定,但是根据司法实践,主要有以下情况:
1、男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女方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中止妊娠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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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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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
(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
(4)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等)无法自行协 商解决的。
总之,离婚双方只要对离婚和其他附带问题持有异议,双方又不能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可到人民解决。但男方离婚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超6个月,女方和他身非法同居或其他重大婚姻过失的证据就可以判离。
经典案例:
甲(男)乙(女)结婚多年,因乙方一直不能生育,经多年的治疗不能好转,甲方准备与妻子乙离婚,但是乙坚决不同意。没过多久,乙方告知甲方已经怀孕。甲喜出望外,每天尽心照顾乙方。但是,等到孩子出生的时候,亲朋好友都说孩子一点都不像甲方,甲稍有点不高兴,但是随着孩子逐渐的长大,等到稍大点差不多有
八、九个月的时候,男方怎么看孩子都感觉不是自己的。当给孩子去医院打防御针的时候就留了个心眼,后来自己还偷偷的做了个亲子鉴定,最终的结果真的给了甲方很大的打击,孩子竟然不是甲的。遂甲依据亲子鉴定向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乙方在离婚诉讼中称自己才生了孩子不到一年的时间,甲方按照法律的规定不能提起离婚诉讼。那么,甲方到底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呢?
律师分析:
甲方向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是不允许诉讼的,但是,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男方虽然违反程序去做了自己和孩子的亲子鉴定,但是,在诉讼的过程中乙方若是不认可这个鉴定结果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不管鉴定结果如何,或者判决结果如何,不影响甲方向提起离婚诉讼。
因此,甲方是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的,甲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属于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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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什么情况下不能提出离婚,什么时候提出离婚不受限
[律师回复]
一、男方什么情况下不能提出离婚男方在下列三种情形下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原审人民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所谓分娩,特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这段时期和过程。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论婴儿是否活着出生,也不论出生后婴儿是否死亡,均应受一年期间的限制。
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中止妊娠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2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两相比较,妇女权益保障法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条件不但要求女方有中止妊娠的事实,而且须是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婚姻法并未对中止妊娠的原因加以限制性规定,因而,只要女方有中止妊娠的事实,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应适用婚姻法。从婚姻法对男方离婚请求权加以限制的目的看,既然是为保护女方,就不应当对中止妊娠的原由加以限制,所以婚姻法的规定更为合理。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法理,在两法对此规定不一致时,自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
二、什么时候男方提出离婚不受限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性规定有两种情况可以例外:其
一,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其
二,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根据审判实践,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重婚而怀孕的;
2、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其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严重侵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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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女方在以下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作为原告的男方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男方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女方为现役军人,其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女方同意,但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男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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