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残疾人寻衅滋事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处理,寻衅滋事罪从犯最低判管制,犯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分子,依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此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属于从犯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寻衅滋事罪的从犯,一般是依据犯罪的情节,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较轻微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主犯怎么认定怎么处罚
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
(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聚众犯罪”是指纠集多人共同实施一项犯罪活动。如聚众斗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犯罪等。聚众犯罪与犯罪集团不同,它是因进行一项犯罪将众人聚集起来的,而不具有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
(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责任的人。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
三、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办理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首先需要看办理人是否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如果满足就需要写申请书递交到相关机构,等待是否准许的批复。
(一)寻衅滋事罪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触犯寻衅滋事罪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二)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三)寻衅滋事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触犯寻衅滋事罪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寻衅滋事罪若是达到情节严重后果,应当对此按照5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的。残疾人寻衅滋事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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