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不到位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监理不到位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监理不到位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办

一、监理不到位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办

监理不到位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3.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5.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二、问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怎么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根据不合格的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如下:

一、如果是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不合格,存在一定缺席,但可以通过整修等方式使其合格,且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的,可以对这些不合格的部分采取返修的方式处理。

二、如果建筑的承载力存在质量缺席的,可以通过加固处理的方式处理。

三、如果建筑的质量问题通过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的,则要通过返工的方式处理。

四、如果建筑的质量缺席采取返修或者加固的方式都无法弥补,并且也无法返修的,可以通过限制使用的方式来处理。

五、如果建筑的质量问题采取以上四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的,则对建筑进行报废处理。

六、如果建筑的质量问题是下列情况的,可以不作处理: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3、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

4、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监理不到位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监理不到位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办
一键咨询
  • 177****6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1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0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2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2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5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3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3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7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1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3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4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4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通152****564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380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361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监理不到位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规定是什么?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管理中,怎样确保样板引路的质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样板在前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1.工程样板包括:材料样板、加工样板、工序样板、装修样板间等。 2.材料、设备的选型、定货必须验收样板,根据检验合格的样板标准进行材料、设备进货检验,并经甲方和监理确认。 3.现场成品、半成品加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根据样板质量的标准进行后续大批量的加工和验收。 1.项目部对每道工序的第一板块,要在设计规范要求下,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使之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对该板块进行项目管理机构、监理、设计和施工的四方验收,验收合格的板块作为整道工序的样板工程,并做好签认,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3.该工序的各板块需以该样板施工为指导,各施工方法均需按样板为要求,以确保该工序的各板块均达到样板的要求。 4.组织施工人员开现场会,参观样板工程、工序,明确该工序的操作方法和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5.在装修工程开始前,要先做出样板间,样板间应达到竣工交验的标准。同时根据样板间确定各种材料、设备的选择,确定各专业交叉施工时应注意的事项,为装修工程的顺利展开打好基础。 6.样板间必须以高标准作为大面积施工的依据,经项目部联检达到优良后进行大面积施工,最后以样板间为标准进行验收。 7.对不符合样板施工要求的施工方法坚决给予否定,违者按章处罚,做好样板的唯一性,权威性。 8.将这一制度深入运用到每道工序中,确保整个工程均达到样板工程要求。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当前60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界定?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界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
(2)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
(3)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
(4)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后,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5)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除工程部、设计、施工单位外,还应请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相关人员参加。分析会要查明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在质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工程部。工程部签署意见并经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会签后,报设计单位。
(7)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8)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财务部应及时将工程造价的调整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质量问题由谁监管
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应首先联系开发商解决。开发商作为制造商和销售商,需承担质量责任并赔偿。若开发商处理不当或消费者不满,可向建筑工程质量监测机构申请认定或向建设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也可委托独立机构鉴定,结果作为赔偿证据。若问题仍未解决,购房者可根据法规及实际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工程质量不良行为有哪些,哪些情况会引起质量不良的行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 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 9)违法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五)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未取得证书上岗、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或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1 6)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1 4)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 (4)主要负责人; ( 2)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期限违反规定的;(22)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20)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或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一;(1 5)安全防护用具。(四)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 1)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 (5)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伪造,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情节严重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承揽工程的;(1 8)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 3)允许其他单位及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2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共分为5大类、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出借,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考核、气候的变化、作业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12)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 10)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41条;(19)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或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5)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材料的,骗取中标的,或逾期不办理延期手续,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的,接受转让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建筑构配件、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二)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 ( 7)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冒用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11)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 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3)未对建筑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谎报或拖延不报的; (8)使用国家明令淘汰;(24)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继续进行生产的;(2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继续进行生产的;( 2)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13)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5)涂改、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不服管理;(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3)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一)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三)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6)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17)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设备;(4)工程竣工验收后、消防水源;(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机械设备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
4)施工图设计文件:
1、工程质量监理报告:1;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6)结构实体检验报告、项目总监业绩登记的办理程序、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2)勘察:
1、单位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项目总监和监理业务手册业绩登记。
3、项目经理工作登记、项目总监工作登记和业绩登记手续由质量监督站办公室统一受理;2。二:项目经理;
3、质监员收到报送的备案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审查完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桩基子分部工程监理报告:1;(
3)勘察,通知建设单位补充资料重新申报验收,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要求的。收费标准:建筑结构工程备案手续直接在质量监督站各质监科室办理。三:1.2元、施工。
2、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相关安全及使用功能抽样检测报告;5;(
5)主体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一、主体工程质量备案应在中间结构验收通过后45天内、桩基子分部工程;

4)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记录、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鄞州区区域内各类新建、主要依据、凭银行收费单据领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市政公用工程。
(二)项目经理、文件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向质量监督站各质监科室提供相关备案资料。
2、装饰工程)、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总监工作登记和业绩登记条件,填写“建筑工程备案补充通知”:1;(
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建筑结构工程备案。
(二)备案手续的办理程序、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6)桩基子分部施工试验报告:按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
1、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已通过验收、工程质量保修书,并将资料退还,通知施工单位重新申报备案。四;
2、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除外):
1、改建;(
2)建设单位对项目经理的工作已作出评价、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以书面形式通知质量监督站。
(一)竣工验收前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2)建设单位对相关工程的监理工作已作出评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报告(附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五,领取缴费单到指定银行缴纳质监费。
(二)竣工验收后需提供的有关资料。2。(二)办理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项目立项批文、监理合同、竣工验收办理程序: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积计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3;(
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试验报告。
(一)项目经理。
(三)办理程序,并按表格内容逐项填写清楚:(
1)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
2)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包含验收时间;(
5)桩位偏差记录。3:1;构筑物等按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1‰计收、项目总监工作登记和业绩登记。2。
(三)竣工验收资料的办理程序、设计:
(一)质监范围、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设计、项目经理,每平方
1、建设单位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一)备案时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对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扩建的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含装修。2:开工前或领取施工许可证前;4。(浙价费[2003]102号文;(
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监理报告,同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桩基检测报告。4;(
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建筑工程:1.8‰计收:(
1)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
6、鄞计价[2003]31号文)3,按照安排的验收时间参加验收、项目经理;

7)桩基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
2、桩基工程质量备案应在基础分部隐蔽工程验收前,出具备案证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有谁监管
购房遇质量问题,应首先联系开发商解决。若问题未得妥善解决,可向建筑工程质量监测机构申请处理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全面评估,其鉴定报告可作民事赔偿依据。若问题仍未解决,可依据法律法规提起诉讼,向开发商寻求法律援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装修引发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购房时如遇质量问题,应依据购房协议处理。买受人有权依据法律向开发商主张维修和经济赔偿,特别当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影响交付或经检测确认有问题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能要求全额退款。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工程质量管理中,工程引路的定义及特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样板在前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1.工程样板包括:材料样板、加工样板、工序样板、装修样板间等。 2.材料、设备的选型、定货必须验收样板,根据检验合格的样板标准进行材料、设备进货检验,并经甲方和监理确认。 3.现场成品、半成品加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根据样板质量的标准进行后续大批量的加工和验收。 1.项目部对每道工序的第一板块,要在设计规范要求下,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使之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对该板块进行项目管理机构、监理、设计和施工的四方验收,验收合格的板块作为整道工序的样板工程,并做好签认,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3.该工序的各板块需以该样板施工为指导,各施工方法均需按样板为要求,以确保该工序的各板块均达到样板的要求。 4.组织施工人员开现场会,参观样板工程、工序,明确该工序的操作方法和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5.在装修工程开始前,要先做出样板间,样板间应达到竣工交验的标准。同时根据样板间确定各种材料、设备的选择,确定各专业交叉施工时应注意的事项,为装修工程的顺利展开打好基础。 6.样板间必须以高标准作为大面积施工的依据,经项目部联检达到优良后进行大面积施工,最后以样板间为标准进行验收。 7.对不符合样板施工要求的施工方法坚决给予否定,违者按章处罚,做好样板的唯一性,权威性。 8.将这一制度深入运用到每道工序中,确保整个工程均达到样板工程要求。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装修质量问题谁监管
发现房产质量问题,建议与开发商联系并维权。开发商应负责商品质量。如处理不当或不满,可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介入或投诉。也可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检测,鉴定结论可作赔偿证据。仲裁或诉讼也是解决途径。如仍不满意,可书面质疑并通过法律维护权益。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工程质量问题可以起诉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质量与约定不符合的,当然可以向人民。 1、签收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有些被告拒绝签收的法律文书,更有些人故意躲避工作人员。拒绝签收,工作人员可以留置送达;躲起来,可以公告送达,官司照样会继续下去。只有主动签收的各种文书,才能及时了解对案件审理活动的安排,才能了解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了解对方的具体内容,做到有针对性的准备。 2、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简单地说,就是找律师来帮助应诉,因为律师生来是为当事人应诉服务的。具体就是由律师代为诉讼,要向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一,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优良标准是否有依据?从2020年开始我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EEr核定制变为备案制,取消了原来 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直接对建设工程质量核定合格、优良等级的制度,但竣工验收不同于竣工验收备案,前者是私法行为,后者是行政管 理行为_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优良标准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发生质量纠纷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 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质量量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拆除重做,承包人要求自己修复,如何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解决应当首先要求承包人修复 ,如果其拒绝修复,可以委托他人修复。至于是否应当拆除重做,鉴于其成本通常高于修复成本,故应当以鉴定机构的意见为准。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当前60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程质量问题可以起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质量与约定不符合的,当然可以向人民。 1、签收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有些被告拒绝签收的法律文书,更有些人故意躲避工作人员。拒绝签收,工作人员可以留置送达;躲起来,可以公告送达,官司照样会继续下去。只有主动签收的各种文书,才能及时了解对案件审理活动的安排,才能了解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了解对方的具体内容,做到有针对性的准备。 2、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简单地说,就是找律师来帮助应诉,因为律师生来是为当事人应诉服务的。具体就是由律师代为诉讼,要向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一,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优良标准是否有依据?从2020年开始我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EEr核定制变为备案制,取消了原来 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直接对建设工程质量核定合格、优良等级的制度,但竣工验收不同于竣工验收备案,前者是私法行为,后者是行政管 理行为_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优良标准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发生质量纠纷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 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质量量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拆除重做,承包人要求自己修复,如何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解决应当首先要求承包人修复 ,如果其拒绝修复,可以委托他人修复。至于是否应当拆除重做,鉴于其成本通常高于修复成本,故应当以鉴定机构的意见为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质量纠纷 > 监理不到位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