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多少岁有房屋继承权
继承权与子女的年龄无关,即使是胎儿也有继承权,无论多大年龄都可以继承,没有年龄限制。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二、已死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已死亡的人没有继承权。
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已经不存在,那么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
对于已经死亡的子女的继承份额,民法典规定了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孙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对祖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是在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该子女的子女,即孙子女,可以代为继承该子女应继承的份额,但并不是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来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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