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方打架先动手一方承担责任吗
两个人闹掰了打起架来的话,得看是哪个人最先动手的,因此这个责任划分可能会有所不同:
第一种情况就是双方斗殴,那么结果可能都是被警察叔叔关上几天,并且还得到二百块钱到五百块钱之间的罚款。
但是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已经触犯法律的话,那就可能要坐牢,时间可能在三年以下,或者是痛快一些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另外,要是有人被打得非常狠,伤势到达了轻伤以上的话,那这事可就必须得由公安局立案处理,这时候就不能再调解了,而且检察官也得站出来起诉对方。
记住,大家在争执的时候,无论是谁先动的手,但这并不意味着另外一个人就不用负责任了。
总的来说,只要你动手打人,并且对别人造成了伤害,即使是因私人恩怨而引发的斗殴事件,警方也有权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进行调解,除非你们自己达成了和解,否则都会面临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先动手反而被他人打伤哪方承担责任
先动手反而被打伤由致害人负责赔偿,如果构成正当防卫的,责任由先打人的一方自己承担。但是其行为是导致自己受害的原因之一,所以承担一部分责任。关于赔偿责任的减轻比例,双方可以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及双方客观上过错的程度比例,予以判定。《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两方打架先动手一方承担责任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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