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儿的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原则上无需进行修改,待其正式登记户口时再对名字进行适当调整即可。
2、对于需办理姓名变更手续的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士,应在父母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户口簿,按程序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年满十八周岁者,亦应持上述证件并填写申请表。
3、申请人接下来应对户籍所在地区街道办事处或单位提出申请并开具证明,如仍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则优先前往学校开具所需证明文件,证明仅需表明申请人确为该校在校生即可。
4、随后,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到户籍所属地的公安派出所依照规定程序执行。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超过十六周岁要求变更姓名的申请人需要进行公证手续。
6、在完成所有审批流程后,申请人应当返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打印出符合新规范的户口簿。
7、最后,申请人应向户籍管理部门提交新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两张免冠尺寸(即不佩戴帽子且头发不得遮挡面部)一寸照,并交由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新身份证的制作及发放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二、出生证明办了如何改名字
出生证明办了改名字流程如下:如果想在出生证明办公室更名字,需要父母拿着出生证明去派出所户口。户口办完后需要在现场签字确认,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办公室更改名字。18岁以下公民需要变更姓名的,父母或者抚养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后变更;18岁以上公民原则上不变更。有正当理由变更姓名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属于机关、组织、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应当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出生证明改名字流程”,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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