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公证处乃是依据法定程序设立,其设立宗旨并非为了盈利,而是依法独立行驶公证职能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公正机构;
它在我国社会中属于国家的司法证明机关之一。
而要成功设立公证机构,则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首先,该机构应有其专属的名称。
其次,需拥有固定且合适的办公场地。
然后,至少需配备两名符合相关要求的公证员才可稳定开展相关业务。
此外,保证有开展各项公证业务所需的充足资金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众所周知,公证处乃依法设立,杜绝以营利为目的,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公证职能,进而承担起各类民事责任。
从其性质上看,作为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其从业人员自然被视为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人员。
那么,作为公证处最主要的职能,便是为广大公众提供公正服务,对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及文书在内的许多方面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有力且精确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条
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二、证据公证的意思是什么
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
保全证据公证的种类:
(一)对书证的保全;
(二)对物证的保全;
(三)对视听资料的保全;
(五)对行为过程和事实的保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证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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