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缴纳标准是多少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营业收入税率详见下述:
首先是在年度总计收入不超出人民币300,000元的范畴内,适用的税率为5%,适用的新速算扣除数则为0;
其次,如果年度总计收入处在人民币300,000元至90,0000元之间,则适用的税率为10%,新的速算扣除数为15,000元;
再次,在年度总计收入位于人民币900,000元与3000,000元之间时,适用的税率为20%,新的速算扣除数为105,000元;
最后,当年度总计收入跨越人民币3000,000元并达到或超越人民币5000,000元时,税率将调整为30%,而新的速算扣除数也升至405,000元;
当然,若年度总计收入超越了人民币5000,000元,那么相应的税率又会提高到35%,新的速算扣除数更是跃上了655,000元之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个人所得税应该怎样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该用应纳税所得额与所适用的税率的乘积来计算。例如个人综合所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当年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各项扣除后的金额,而税率则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者的乘积就是个人该项收入所需缴纳的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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