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子女的姓名变更必须得到其生父的许可方可实施,倘若生父对此持有异议,那么母亲就无权擅自将子女的姓氏更改为母姓。
若母亲已经更改了子女的姓氏,则应尽速恢复为此前跟随父亲的姓氏。
在生父表示同意子女更改姓氏时,需备妥申请人本人的申请书、生父及生母共同签署的协议书、户口簿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所在社区或学校开具的准许变更证明等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给
抚养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三个因素:第一,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收入情况;第二,孩子的实际花费;第三,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
(一)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收入状况,原则上抚养费按照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来给付,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抚养费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一半。如果夫妻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比例支付。
(二)孩子的实际花费,子女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也不完全是按照工资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这个比例来确定,也要看子女的实际花费。假如父亲月收入十万,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来算就是两万。
(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孩子生活在农村和生活在北上广高消费的一线城市相比,法院判决抚养费自然不同。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之后孩子改姓要经过他爸爸同意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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