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递公司把货丢了怎么赔偿
在快递服务组织和客户之间关于快件丢失或损坏的赔偿事宜,如双方已有明确约定,则应依照该约定执行;若并未有任何协议,则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快递服务组织应当免除当事人此次所委托服务的相关费用,然而,这并不包括保价等其他可能产生的附属费用;(2)针对当事人已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将按照其所投保价值作出相应赔偿;(3)若当事人未曾购买保价服务的快件遭受损失,快递服务组织应对此实际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赔偿金额不得超越当事人所支付资费的三倍;以挂号形式寄送信件而发生丢失或者损毁,那么,快递服务组织也会按照原资费的三倍来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二、快递公司把户口本弄丢了怎么赔偿
快递公司把户口本弄丢了的赔偿方式为: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快递公司把货丢了怎么赔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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