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给别人钱想提前要回怎么做
1.协商途径:
倘若他人拖欠款项迟迟未予归还,并且已过双方约定之还款期限,您可尝试与相关方进行协商,以期达成分期还款或其他合理解决方案。此举相对简洁便利,然却未能提供具有强制约束力的保障措施。
2.法律诉讼流程:
如双方无法就还款事项达成共识且您通过催讨仍无结果时,您有权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或者居住证、民事起诉诉状以及借款凭证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诉,启动法律程序。
3.支付令申请:
作为另一种可能的选择,您亦可直接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以此作为对债务人欠款债权的追索依据。这种方式尽管耗费成本相对较低,但若对方提出异议并进入司法程序,该支付令则很可能失效,最终转化为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二、借给别人钱不还怎么办
借给别人钱不还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若无法调解可申请仲裁或者诉讼。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起诉时应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借给别人钱想提前要回怎么做”,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