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犯罪分子非法获取的所有财产,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勒令退回;
2.而对于无辜的受害者来说,他们应当得到全额归还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3.凡是用于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违禁物品及财物,均应依法予以没收。
此外,没收的财产与罚款将统一上交给国家财政部门,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或者自行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诈骗等不法活动中所获得的任何财产,除了对其进行妥善保管之外,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有责任予以追回并归还给受害者。
此举既可以作为犯罪嫌疑人减轻监禁刑期的有力证据,也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可接受的追缴申请依据。
然而,若被骗的受害者选择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提出民事赔偿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应对其请求予以批准。
若是一宗诈骗案件涉及到多名受害者,且这些受害者均为同一个犯罪团伙所欺骗,那么公安机关应将追回的赃款按照各受害人实际遭受损失的比例,公平分配给所有已向警方提交了报案记录的受害者,而非仅仅奉还其中一位受害者。
然而在少部分情况下,可能只有一位受害者受到了诈骗攻击,此时,公安机关应将其追回的全部赃款归还给受害者本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二、诈骗罪多少钱才能立案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诈骗罪多个受害者怎么分配赔偿”,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