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校被人打了怎么样规定
对于在校园内遭受暴力侵犯的未成年人,他们有权针对施暴者提起诉讼,并请求对方履行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若涉及受害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的情况,则其家长亦可依法起诉对应的学校进行追责。
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等场所中受到人身伤害时,为他们提供培训和生活服务的主管单位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对此作出了具体阐述,明确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和生活期间,如遭受人身损害,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面临侵权责任追究,除非能证明己方已尽到妥善管理与教育的义务。
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园或其他教育机构中学习及生活期间受到人身侵害,如果校方未能充分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未成年人盗刷别人卡怎么处理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如果未成年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犯罪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如果是盗窃并使用别人卡的,涉嫌盗窃罪;如果是伪造别人卡的,或者冒用别人卡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校被人打了怎么样规定”,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