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法人,投资人要不要变更?

最新修订 |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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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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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法人变更后,投资方不一定需要变更。法人变更与股权转让并非必然同步。卸任法人不代表必须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是股东对自身股份的处置权。因此,法人变动与股权转让相互独立,不需强制同步。
公司变更法人,投资人要不要变更?

一、公司变更法人,投资人要不要变更?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与股权转让并非总是同步发生。

换言之,卸任法定代表人职务这一行为本身并无必然要求启动股权转让程序。

实际上,股权的转让属于股东针对自身股份权益的合理处置权利,无可非议,即便因其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而必须进行变更。

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的变动与股权转让之间相互独立,二者未必同时发生,亦无需强行同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变更法人后应继续承担之前的债务

应继续承担之前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变更法人,投资人要不要变更?”,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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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需要材料:须提供投保人死亡证明,由原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书面委托其中一名代表亲办,新投保人对被保险人须有保险利益。办理时需提供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原投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与原投保人的关系证明,若继承人中存在已身故的情况,须提供身故证明,身故证明无法提供的,由其他继承人共同声明。投保人变更,不受理原投保人委托代办,仅受理现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委托代办业务。
保全申请单、原投保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更换人员告知书、(如有豁免,可能需要)补缴保费、银行转账授权书(如更换前缴费方式是银行转帐)、(若委托他人送达变更材料)授权委托书。
(二)变更后收到材料:申请单复印件、批单、更换人员告知书复印件、银行转账授权书复印件(如果有)。
(三)受理时间: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四)生效时间:保全申请受理日。
(五)保全申请单上需要同时有被保险人及原投保人的签名认可。新投保人在更换人员告知书投保人签名栏签名。
(六)如原合同有豁免计划,需要在更换人员告知书上回答问题,如果没有,则无需回答。
(七)如原合同有豁免计划,可能需要投保人体检
(八)更换的投保人要符合可保性利益
(九)如原合同有豁免计划,更换的投保人要符合豁免计划中对于投保人的相关要求。
(十)当附加豁免保险的缴费期限剩余不足两年时,变更投保人后将无法附加豁免保险。
(十
一)该保险合同原银行转账账号取消,需新投保人提供新的银行转账账号。
(十
二)如果原合同有豁免计划,更换投保人以后保费可能发生变化,计算保费差额的开始时间为保全申请单收到日,变更后豁免险费率为保全申请受理日之前最近的一个周年日时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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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组织结构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吗?
外商投资法组织结构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并且只能在公司注册成立的原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并在公司章程中进行记载,如果是未经工商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是不会在法律上变更公司的组织结构的,并未未经登记机关同意的,是不能随便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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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要变更投保人,需经原投保人、新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如被保险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经被保险人监护人亲笔签名同意,同时提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变更后的保险合同可以继续执行。由客户亲至公司柜面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并需备妥如下文件:
A、《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非简易版)》;
B、原投保人、新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
C、如因原投保人身故或其它特殊原因而变更投保人,还需提供投保人死亡证明及以下可体现投保人财产归属的相关证明文件之一:
①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件
②投保人身故声明书
③判决书等;
D、新投保人健康告知书(如保单责任中含有投保人保险责任);
E、保单正本(电子保单除外)。申请资格人:
1、原投保人本人,同时需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意。
2、若原投保人死亡,申请资格人为原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注意事项
1、更正投保人相关信息时需要投保人签字;
2、变更投保人应由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原投保人、变更后投保人的签字同意,如原投保人身故、失踪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原投保人无法亲笔签名,需提供有关证明(身故证明或公安局证明或判决书);
3、对于有投保人保障责任的险种,变更投保人时须填写《健康告知书》且必须经过公司审核;
4、对于联系电话、收费地址、邮编、工作单位的变更,可以通过电话中心进行申请,无需填写保全作业申请书;
5、变更投保人时应同时提供新投保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被保险人关系、开户行、帐号、户名、收费地址等,同时说明变更的原因;
6、若投保人的姓名发生变更且保单采用银行划帐方式交纳保费,则应提供新的开户行、账号、户名。
将投资人变更后债务由投资人承担吗
[律师回复] 一、个人独资企业之定义为何 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 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独资企业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区不需要在政府注册。在这种制度下,很简单的经营安排如小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属于独资企业。甚至暂时经济活动,比如个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独资企业处理。通常为了方便执法活动,政府会要求某些种类的独资企业注册,比如餐馆注册为了方便卫生检查。另一个注册原因是牌号,业主有权力使用个人的姓名为企业牌号。但是法律通常要求业主登记其它名称的牌号,以防有商标争议。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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