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一年内必须行使完毕。
而自债务人作出相应行为之日起,如果五年内未对撤销权进行有效运用,则该撤销权将自动失效。
具有撤销权的相关方自其得知或者应该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如果在一年间未能行使撤销权,那么这一年的时间便构成了撤销权消灭效果的除斥期间。
值得注意的是,除斥期间实际上就是权利存在和延续的时间区间,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内,权利是合法存在的;
但超过这段时间后,权利将会自动消失。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除斥期间同时也是权利消亡的一个时期。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撤销权行使期限是1年还是5年
撤销权行使的时间有1年和5年,这两者是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的规定:
如果所订立的合同存在撤销的事由,而且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当事人要主张撤销合同的,则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在此一年的除斥期间没有主张的,则其撤销权消灭。
如果虽然存在合同撤销事由,但债权人不知道的,则债权人如果在该撤销理由成立后的五年内知道的,可以随时行使撤销权;
如果过了五年仍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不管债权人是否知道该撤销理由,债权人的撤销权均消灭。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撤销权行使期限是多久”,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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