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对职务侵占罪提起诉讼之后是无法进行撤诉操作的,但符合特定情况之一时,亦可撤销此案,这些特定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间,法院有权予以终止审理;
其次,当受审对象获得国家特赦令,从而免除了其应承担的刑罚责任时,法院也会考虑撤销案件;
再次,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程度较小,不足以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法院同样可能撤销案件;
此外,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若未得到受害人或其代理人的告知或撤回告知,法院也可能会撤销案件;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法院也会依法撤销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刑的
职务侵占罪,达到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一万元。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不能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职务侵占罪立案后如何撤销”,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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