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受他人的名誉侵权行为,您有权通过民事诉讼手段寻求法律救济,主张对方应立即停止侵害、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倘若对方的不当行为已严重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的规定,您亦可选择向公安部门报案,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公安机关将会做出相应的罚款乃至拘留等行政制裁措施;
然而,在这过程中,您依然可能需要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一种情况,假如对方的侵权举动性质恶劣,已经涉嫌构成侮辱或者诽谤罪行,那么您首先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如若公安机关未能及时处理,您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若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您便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诉讼,即在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提出您的民事索赔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人格权作为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包括但不仅限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隐私权等诸多方面。
除了上述列举的人格权之外,自然人还依法享有基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而衍生出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二、诽谤罪是否一定要告诉才处理
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是也有例外,不是一定要告诉才处理。如果诽谤罪严重损害社会秩序或者国家利益的属于公诉案件。
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并规定,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诽谤罪是否要打官司”,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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