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执照丢了怎么去注销
若不慎遗失了企业营业执照,则应依序履行以下步骤进行公司注销手续:
首先是办理登报公告。
在符合条件的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关于营业执照丢失的声明,同时明确宣布其已正式失效并留存该份声明的报纸原件,以便后续环节所需之用;
接下来便是申请重新领取营业执照。
须向辖区内公司登记主管机构提出补办申请,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公司登记主管机构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紧接着是税务注销事宜。
首先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进行税务注销,根据税务部门的具体要求填写相应表格、缴回所有发票、补交相应税费等,最终获取由国税和地税颁发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最后是银行账户的销户处理。
需携带营业执照(尽管已经丢失,但仍需注明已补办的相关信息)、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前往银行进行销户操作。
完成上述步骤后,便可携带清税证明、营业执照、公司注销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至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工商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二、营业执照丢失可以注销吗
营业执照丢失可以注销。营业执照遗失应先登报说明,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营业执照丢了怎么去注销”,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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