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职人员吸毒处理规定是什么
如若国有企业或非营利机构等相关的公务人员存在吸食毒品之行为,情节较轻微者,将被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或记过等形式之纪律处分;而针对情节较为严重的个案,除进行组织处理,采取撤销职务的措施之外,还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行政治安责任。
这部法律规定:
对于那些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人,应处以十天至十五天不等的拘留,可以并处最多二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情节较轻微者,则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是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公职人员吸毒会被开除公职吗
公职人员吸毒不一定会被开除公职。但是吸毒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如果行政机关公务员已经被依法被判处刑罚的那么就会被开除。公职人员只要吸食毒品的,至少应当给予撤职或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职人员吸毒处理规定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