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假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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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贩卖假药罪的量刑规范是: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造成健康严重损害或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情节极恶劣,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贩卖假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贩卖假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贩卖假药罪的量刑规范包括:

首先,若行为人被判有本罪名,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同时还要缴纳罚金;

其次,如果行为人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或者情节相当严重的话,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最后,如果行为人导致了其他人的死亡或者情节极其恶劣,那么将处于十年以上、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要缴纳罚金或者上缴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贩卖假药罪怎么量刑

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构成此罪尚未给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犯罪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犯罪行为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假药罪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3.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销售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

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贩卖假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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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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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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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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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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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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