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医院保险公司不理赔吗

最新修订 | 2024-05-2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康复费用属于险外费用,不能报销。医疗保险报销的,大多只有医药费、住院费还有手术费。而康复治疗费用并不属于这几种类型。并且如果想要报销康复治疗的费用,则需要再购买相关的保险,才能够报销康复治疗费用。
康复医院保险公司不理赔吗

一、康复医院保险公司不理赔吗

康复费用被视为风险之外的费用项目,无法通过保险进行报销。

根据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所能涵盖的通常仅限于药品费、住院费以及手术费等几种类型。

然而,康复治疗费用却并非在这些范围之内。若希望能够为康复治疗费用寻求到保险层面的支持和赔偿,则必须另行购买与之相配套的保险产品方可实现。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康复医院保险不理赔怎么办

保险公司拒绝医疗费用理赔可能涉及保险合同的条款、理赔条件等问题。如果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充分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负有保险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后及时进行赔付。

第四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三十八条:当事人主张存在保险合同,应当提交保险合同及其有关附件等证据,以证明保险关系的存在、保险合同的内容以及与保险事故有关的事实等。

以上法律规定说明,保险公司是有赔付责任的,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起诉、仲裁等方式维权,同时需要提供保险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支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康复医院保险公司不理赔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康复医院保险公司不理赔吗
一键咨询
  • 145****35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7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3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6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65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8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0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1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康复医院保险不理赔怎么办
保险公司拒绝医疗费用理赔可能涉及保险合同的条款、理赔条件等问题。如果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充分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10w+浏览
金融保险
工伤康复医院有哪些,工伤医院报价,工伤康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住院一天,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如果造成了伤残还要赔偿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造成了死亡需要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
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7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康复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即认定为工伤,是需要单位进行赔偿的,严重的工伤是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工伤的程度不同所赔偿的金额是不同的,鉴定工伤需要去正规的鉴定机构,比如康复医院等鉴定工伤是不太被认可的,应该去大型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那么康复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吗?下面我们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康复科不能报康复科,请问西南医院能报工伤
[律师回复] 未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不予报销。r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重庆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r渝劳社办发〔2005〕187号r第七条康复对象是指因工伤(含职业病,下同)致残或造成身心功能障碍,在伤病情相对稳定或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对其进行必要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包括:r
(一)工伤停工留薪期未满但伤病情相对稳定,经确认需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r
(二)被评定为残疾,且具有医疗与护理依赖、心理障碍、智力或言语功能障碍,或伤残后合并较严重的褥疮、泌尿系反复感染,需进行医疗康复或职业康复的工伤职工;r
(三)被评定为一至二级残疾,且出现如严重褥疮久治不愈、严重泌尿系反复感染、时有呼吸困难等严重合并症,需由工伤康复机构设立“家庭病床”实施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r
(四)被评定为一至四级残疾,需实施中期或短期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r
(五)被评定为五至十级残疾,经确认需进行医疗康复的工伤职工;r第八条康复对象的确认程序r工伤职工因病情需要进行医疗、身体机能、心理、职业康复的,由经治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提出建议,工伤职工本人或用人单位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见附表)交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交用人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康复标准确定后,报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后实施康复。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出院后康复期间保险赔不
病患康复出院后,家庭休养费用通常不赔。若完全丧失生活能力或需长期护理,可提供医疗证明申请补偿。能独立生活则不赔护理费用,且误工费不在保险范围内。若肇事方有责,可与其协商或法律追讨,但保险公司仅赔直接经济损失。
10w+浏览
金融保险
康复科医患协议要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康复科医患协议
为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医患之间的相互信赖和密切合作,使医护人员的诊治活动顺利开展,患者的疾病得到及时诊断、恰当治疗和早日康复,以达到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维护病人康复之目的,特订如下协议:
一、医方
1、救死扶伤,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3、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讲究卫生,仪表端庄,举止稳重,作风严谨。
4、廉洁行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接受患者的钱物和吃请。
二、患方
1、遵守医院有关住院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同意医护人员实施的各项诊断、治疗措施;如不同意实施,应当签字。
2、保持病区整洁安静,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高声喧哗、不饮酒、看电视及收听广播不妨碍其他病员休息;做到剩菜剩饭入桶、废物入袋、不向窗外扔东西或倒水,阳台外勿晾晒衣服。不私带电炉,因床头都安装了中心供氧管道,以防着火爆炸。
3、遵守病区休息时间,非探视时间不会客、家属不滞留;不擅自离开病区,不在外留宿,否则后果自负。
4、如实叙述病史,不提与诊疗无关的要求,不要求医生开虚假医疗证明和与本身疾病治疗无关的药物。医保、农合病人请如实告知身份,规定不纳入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一次性耗材,费用由患者自理。
5、若医疗费用超过预交款,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补缴;否则,欠款后电脑自动冻结,不能给予继续治疗;出院结算应做到人走账清,不留欠款。
以上条款医患双方均应遵守,互相监督。
经治医生签字: 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充分发挥部属(管)医院在技术、人才及管理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提高当地医疗技术水平,扩大偏远地区医疗服务覆盖面,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建立医疗技术帮扶关系,
1、甲方利用自身医疗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帮助乙方提高医疗技术和医疗管理水平。
2、甲方吸纳乙方成为远程网络会员单位,按相关协议及制度提供远程会诊、远程教学等服务。甲方优先安排乙方的急、危、重患者及疑难病例的远程会诊申请。
3、建立转诊制度。乙方如遇疑难复杂或因专业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可与甲方医务部门联系,向甲方转诊。甲方对乙方转送的疑难危重病人给予优先安排。康复期病人若转回乙方治疗,甲方继续给予提供技术指导。
4、根据乙方的要求及甲方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不定期选派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到乙方进行短期讲学及带教,如新知识与新技术讲座、手术示范、查房带教、疑难病例会诊等医教研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乙方所在地开展义诊、宣教等公益活动,以促进乙方医疗技术及管理水平。甲方专家的食宿及交通费由乙方负责。
5、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可接受乙方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观摩学习、学术交流。
6、乙方可根据实际需求,有计划、分期分批选送符合甲方要求的医务及管理人员前往甲方进修、培训,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优先安排,另甲方每年给予乙方进修人员1名免收学费的名额。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医院不开康复证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吗?
原则上是可以的,只要是法医给出了当事人已经康复的鉴定意见,那么就存在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医院不肯开出康复证明的就说明当事人可能还未痊愈,如果这样子去找司发鉴定的话估计法医不会给开康复证明。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重庆西南医院康复医院是不是工伤
[律师回复] 未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不予报销。r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重庆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r渝劳社办发〔2005〕187号r第七条康复对象是指因工伤(含职业病,下同)致残或造成身心功能障碍,在伤病情相对稳定或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对其进行必要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包括:r
(一)工伤停工留薪期未满但伤病情相对稳定,经确认需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r
(二)被评定为残疾,且具有医疗与护理依赖、心理障碍、智力或言语功能障碍,或伤残后合并较严重的褥疮、泌尿系反复感染,需进行医疗康复或职业康复的工伤职工;r
(三)被评定为一至二级残疾,且出现如严重褥疮久治不愈、严重泌尿系反复感染、时有呼吸困难等严重合并症,需由工伤康复机构设立“家庭病床”实施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r
(四)被评定为一至四级残疾,需实施中期或短期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r
(五)被评定为五至十级残疾,经确认需进行医疗康复的工伤职工;r第八条康复对象的确认程序r工伤职工因病情需要进行医疗、身体机能、心理、职业康复的,由经治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提出建议,工伤职工本人或用人单位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见附表)交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交用人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康复标准确定后,报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后实施康复。
康复科医患协议需要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康复科医患协议
为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医患之间的相互信赖和密切合作,使医护人员的诊治活动顺利开展,患者的疾病得到及时诊断、恰当治疗和早日康复,以达到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维护病人康复之目的,特订如下协议:
一、医方
1、救死扶伤,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3、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讲究卫生,仪表端庄,举止稳重,作风严谨。
4、廉洁行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接受患者的钱物和吃请。
二、患方
1、遵守医院有关住院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同意医护人员实施的各项诊断、治疗措施;如不同意实施,应当签字。
2、保持病区整洁安静,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高声喧哗、不饮酒、看电视及收听广播不妨碍其他病员休息;做到剩菜剩饭入桶、废物入袋、不向窗外扔东西或倒水,阳台外勿晾晒衣服。不私带电炉,因床头都安装了中心供氧管道,以防着火爆炸。
3、遵守病区休息时间,非探视时间不会客、家属不滞留;不擅自离开病区,不在外留宿,否则后果自负。
4、如实叙述病史,不提与诊疗无关的要求,不要求医生开虚假医疗证明和与本身疾病治疗无关的药物。医保、农合病人请如实告知身份,规定不纳入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一次性耗材,费用由患者自理。
5、若医疗费用超过预交款,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补缴;否则,欠款后电脑自动冻结,不能给予继续治疗;出院结算应做到人走账清,不留欠款。
以上条款医患双方均应遵守,互相监督。
经治医生签字: 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充分发挥部属(管)医院在技术、人才及管理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提高当地医疗技术水平,扩大偏远地区医疗服务覆盖面,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建立医疗技术帮扶关系,
1、甲方利用自身医疗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帮助乙方提高医疗技术和医疗管理水平。
2、甲方吸纳乙方成为远程网络会员单位,按相关协议及制度提供远程会诊、远程教学等服务。甲方优先安排乙方的急、危、重患者及疑难病例的远程会诊申请。
3、建立转诊制度。乙方如遇疑难复杂或因专业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可与甲方医务部门联系,向甲方转诊。甲方对乙方转送的疑难危重病人给予优先安排。康复期病人若转回乙方治疗,甲方继续给予提供技术指导。
4、根据乙方的要求及甲方的实际情况,甲方将不定期选派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到乙方进行短期讲学及带教,如新知识与新技术讲座、手术示范、查房带教、疑难病例会诊等医教研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乙方所在地开展义诊、宣教等公益活动,以促进乙方医疗技术及管理水平。甲方专家的食宿及交通费由乙方负责。
5、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可接受乙方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观摩学习、学术交流。
6、乙方可根据实际需求,有计划、分期分批选送符合甲方要求的医务及管理人员前往甲方进修、培训,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优先安排,另甲方每年给予乙方进修人员1名免收学费的名额。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陕西康复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工伤鉴定,员工需要到市政服务中心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委员会成员安排鉴定时间和鉴定机构地点。工伤鉴定是由当地的劳动主管部门进行指定的工伤鉴定机构。陕西康复医院在不在鉴定机构的名单中还要咨询相关的劳动主管部门。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康复医院的工人多少钱一个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住院一天,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如果造成了伤残还要赔偿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造成了死亡需要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
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保险理赔 > 康复医院保险公司不理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