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取保的都是三年以上吗
实际上,这并没有绝对的答案。
需要结合所处的社会环境与风险状况来进行分析判断。
在现行法律法规下,对于存在明显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一般无法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或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则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能够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累犯、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采取自残等手段逃避司法机关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这些情况往往涉及到较高程度的社会危险性,然而,并非所有涉及上述情况的人员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刑期。
取保候审的决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具体案情及其潜在的社会危险性。
《刑事诉讼法》65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不能取保的人有哪些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规则》第38条规定)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取保的都是三年以上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