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瘫痪,离婚可以吗
当配偶遭遇瘫痪无法自我照料时仍有权利进行离婚的事宜。
在我们国家,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被法律赋予了离婚的自由权。
若由于丈夫瘫痪无法自我照顾的原因导致夫妻间的感情产生裂缝并宣告破裂,那么作为妻子方便可依据这个缘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经由审判庭对家庭情况深入了解,如果法院确认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瓦解,并且经过调解也未能达到重归于好的可能性的话,便会依法作出审批,准许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一方瘫痪能离婚吗
夫妻一方瘫痪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是可以离婚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一方瘫痪,离婚可以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