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立案后警察就不管了怎么办
若在司法程序立案后,公安机关仍未有所作为,则当事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投诉或举报。
在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人民检察院察觉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未能及时介入,亦或是被害人对于公安机关没有对某类应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提出质疑时,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此作出解释。
其次,作为法定职权部门,公安机关应对已立案的刑事案件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并调取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罪行轻重等方面的证据材料。
在完成上述工作之后,公安机关还需对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行为的案件进行预审,对所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进行严格核实。
最后,任何单位及个人,只要发现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均享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举报的权利与义务。
对于此类报案、控告、举报,无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还是人民法院,都应当予以受理。
如果发现该案件并不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内,应当将其移交至相应的主管机关进行处理,同时还要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但若遇到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则应先行采取行动,再将案件移交给主管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二、刑事案件立案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立案流程,有2个步骤。
如下: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立案后警察就不管了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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