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设立抵押的房子怎么算遗产价值
1.遗嘱继承,这是指被继承者在生前締立遗嘱,明确其遗产的所有权授予继承人。
2.遗赠,这种形式是指被继承者在生前订立遗嘱,将自身的遗产无偿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体。
3.遗赠扶养协议,就是被继承者与扶养者签署协议,规定由扶养者承担被继承者生老病死等相关事务的责任,而被继承者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离世后则转让给扶养者所有。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人愿意赡养老年人的情况。
4.法定继承,这是在上述三种情形均未发生时,法律依据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来确定的继承顺序。
若同时出现两种及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位居首位,其次为遗赠,最后是法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二、已设立抵押的二手房能不能买卖,法律有哪些规定
已设立抵押的二手房可以买卖,但是买卖前,应当通知抵押权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已设立抵押的房子怎么算遗产价值”,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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