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外地离婚必须要户口本吗
在其他地区办理离婚手续是否必须提交户口本呢?
在实践操作中,确实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方可办理异地离婚业务。
具体而言,此类情况下实则仅能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达到离婚目的。
在挑选法院进行起诉时,应当选择被告方长期居住的地点所在的区域法院,并且在此之前,必须先行向被告方所居社区内的物业公司或者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开具其长期稳定居住的证明文件。
随后,您需携带妥当填写完成的诉状和经过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原件以及两份复印件)、结婚证书的原件以及同样数量的复印件,以及上述提及的被告方居住证明文件,前往被告方的常住地区域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
(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在外地离婚能吗
可以。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途径。其中,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但是起诉离婚可以。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在夫妻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不能在外地办理。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起诉方可以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
也就是说,如果被起诉方的经常居住地和其户口所在地相同的,起诉方也只能到其户口所在地进行起诉,而不能在外地起诉。
另外,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在外地离婚必须要户口本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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