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侵权人为被侵权人(即权利人)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
其次则是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取的全部利润总额。
当我们以双重标准衡量赔偿时,绝大部分法院都会选择后者——即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取的利润作为最终的计算依据。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权利人的损失额、侵权人从中获利以及专利许可使用费等关键信息都无法具体确定时,法院可以依照专利权的类别、侵权行为的特性以及情节严重程度等综合因素进行考虑,从而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补偿范围,参考数值为一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不等。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二、侵犯知识产权承担民事责任有什么方式
侵犯知识产权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指侵权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
(2)排除妨碍,指排除侵权行为对权利正常行使所造成的妨碍。
(3)消除危险,指采取一定措施消除侵权行为给他人合法权益可能带来的危险。
(4)返还财产,指将非法侵占的财产返还给权利人。
(5)恢复原状,指将财产的状况恢复到侵权行为未发生前的状况。
(6)赔偿损失,指支付一定的金钱或者实物赔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7)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指消除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不良影响。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侵犯知识产权如何赔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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