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必须明确指出监外执行并不等同于刑事犯罪行为,而更具体地来说,它是刑法中的一种具体刑罚执行措施。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那些被依法判定有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期的罪犯,如果出现以下任一状况,即可考虑给予暂缓监外执行:
第一点就是存在着身体上的严重疾病,必须请保外就医方能进行治疗;
第二点则是已经怀胎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娇嫩婴孩的妇人,按照人权保障原则应当得到相应的优待。
然而,有些罪犯因其特殊情况可能会对现行制度产生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或是自身存在自伤自残的行为,则此类罪犯并不适合申请接受保外就医的待遇。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二、监外执行和缓刑什么严重
监外执行和缓刑相比,监外执行更为严重。因为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较轻,适用社区矫正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
而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罪行可重可轻,并非都是犯罪较轻的。而且导致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会立即收监,缓刑则不存在这种情况。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监外执行属于刑事处罚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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