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妇中一人因购置房产而借款,此项债务将被视为夫妇二人之共同债务。
若该房产记于双方姓名之下,或是夫妇双方共同居住之处,那么此笔欠债即是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夫妇双方共同签署债务协议,或者其中一方在事发后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此项债务时,以及当夫妇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均应被认定为夫妇双方的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房产证上可以加孩子的名字吗
房产证上可以加孩子的名字。
只要房产证所有权人,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孩子的名字,就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孩子的名字。孩子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名字可以被加在房产证上。在房产证上加孩子的名字,属于将房产所有权赠与一部分给孩子,对于限制民事行为主体,纯获利的行为不需要经过监护人追认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上其中一人欠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