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权可以出租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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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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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租赁经营责任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模式,旨在重新分配工业产权和国有所有权,赋予企业独立决策权,使其成为完整、独立的法人参与市场竞争。承包方作为租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掌握实际经营权,出租方则在约定时间内将管理权交给承包方。
公司经营权可以出租吗

一、公司经营权可以出租吗

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一种新兴经营模式,企业租赁经营责任制的核心诉求在于实施工业产权与国有所有权的重新分配,旨在扭转企业原先依附于政府的附属角色,赋予企业充分的自主决策权利,进而使之能够以更加完整、独立的法人身份参与市场竞争。

在这个过程中,承包方(即公民个人)将被视为租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而出租方则需要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将企业经营管理权交由承包方进行操作及执行。

在此期间,承包方将成为租赁经营权的实际掌控者和主导者。

《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租赁经营,是指在不改变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的条件下,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国家授权单位为出租方将企业有期限地交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依照合同规定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的方式。

二、公司经营异常如何办

一、公司经营异常的解决方法主要如下:

1、没有按时年报的企业,补报年度报告并对外公示后方可申请移出;

2、没有按时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公示相关信息后方可申请移出;

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4、失联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经营异常是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能企业因为未及时报告年度报告或公示,或者是因为注册地址发生了异变。一般情况下如果确实是企业出现了异常情况,相关部门会进一步调查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列入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列入日期、列入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经营权可以出租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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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权可以出租吗
企业租赁经营责任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模式,旨在重新分配工业产权和国有所有权,赋予企业独立决策权,使其成为完整、独立的法人参与市场竞争。承包方作为租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掌握实际经营权,出租方则在约定时间内将管理权交给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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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的区别??
[律师回复] 租赁的分类: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由租赁公司向承租单位在短期内提供设备,并提供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的一种服务性业务,又称服务性租赁。经营租赁的特点主要是: (1)出租的设备一般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 (2)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在合理的限制条件内承租企业可以中途解约。 (3)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租赁公司负责。 (4)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以后,出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经营租赁比较适用于租用技术过时较快的生产设备。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由租赁公司按承租单位要求出资购买设备,在较长的合同期内提供给承租单位使用的融资信用业务,它是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的租赁。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是: (1)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者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2)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在租赁期间双方无权取消合同。 (3)由承租企业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 (4)租赁期满,按事先约定的方法处理设备,包括退还租赁公司,或继续租赁,或企业留购。通常采用企业留购办法,即以很少的“名义价格”(相当于设备残值)买下设备。 3、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1)作用不同 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很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 融资租赁资产是属于专业租赁公司购买,然后租赁给需要使用的企业,同时,该租赁资产行为的识别标准,一是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给租赁公司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等于或大于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帐面价值的90%及以上;三是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优先购买权,并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所支付购买金额低于优先购买权日该项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继续租赁该项资产的权利,其支付的租赁费低于租赁期满日该项租赁资产正常租赁费的70%.总而言之,融资租赁其实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某种意义来说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 (3)租赁程序不同 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4)租赁期限不同 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5)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负责,而融资租赁有承租方负责。 (6)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7)租赁的实质不同 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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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经营和承租经营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 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 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适当扣发工资和奖金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行财产担保。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等。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 四是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 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 五对外开展业务的名义不同 租赁合同一般是一方租赁另一方的场地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租赁费用。 承包合同是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
租赁经营租金怎么计算,企业租赁经营租金归属
[律师回复]
一、企业租赁经营的租金怎么计算租金是企业租赁制核心内容,也是承租人应履行的主要义务。如何确定和计算租金,各地实践也不相同。比较典型的做法是:
(1)将租金分为纳税租金和不纳税租金。前者以租赁当年的资产租金率(即资产利润率)为基数,每年递增一定比例,乘以当年初实有资产,得出租金数;后者即按规定从成本中提取的折旧基金及大修基金。
(2)基数递增租金。即由租赁双方商定各年度的基数利润和基数租金,在此基础上,按计租年度企业的实际利润基数利润的比例适度上浮,计算出实际租金。
(3)固定租金制。即租金数额不因利润增减而变动。上述几种方法各有利弊,应依具体情况灵活择用。除此之外,还有其它一些计算方法。确定租金应兼顾国家、企业、职工、承租方等各方面的利益。关于承租方的收入承租收入从广义上讲包括租金,承租方收入及风险保证金。根据我国法律及政策的规定,自租赁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停发个人承租经营者及合伙承租成员的工资、资金,预支生活费。对于租赁经营所得,承租方应先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然后再划分出承租方的实得利益。除个人承租外,承租经营者的收入,原则上不超过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和资金的5倍,其它承租成员的收入应当低于承租经营者的收入。在交付租金和实际支付给承租成员应得收入的后,承租收入仍有余额的,应当作为企业的风险保证金留存。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完不成经营总目标或者欠交租金时,以该风险保证金抵补。关于承租前债务的处理其原则与企业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的处理是相同的。当事人应当在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时将此考虑在内。如果清产核资时对债务债权疏漏,应当由承租方以企业的名义受偿或清偿,然后在租金收入中加上受偿的债权份额或从租金中减去清偿的债务数额。
二、企业租赁经营期间新增资产的归属与企业承包经营不同,在企业租赁经营的过程中,企业的新增资产不一定属于全民或集体所有,具体有下列五种情况: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为帮助承租方而投入的资产,属全民或集体所有。个人租赁时,承租方用个人财产投资形成的资产,属该投资者所有。合伙租赁时,承租方投资形成的资产,归承租成员共有。全员租赁时,承租方用其收入新增产,产权属全体职工。企业承租企业时,承租方用其收入新增资产属承租企业所有(集体企业)或经营管理(全民企业)。租赁期满时这些资产如何处理,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折价卖给出租方,并对利用承租方新增资产创造的利润,可以从中提取适当比例的分成,归承租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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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公司经营权是否可以转让,出租车经营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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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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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租赁是什么意思,是经营性租赁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经营租赁 租赁,出租人,物件,设备,承租人,提供 经营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不需要提高这个服务)。经营租赁是:—项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 租赁,出租人,物件,设备,承租人,提供 经营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不需要提高这个服务)。经营租赁是:—项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不得随意撤销)。 其业务特征表现为: (1)、租赁物件的选择由出租人决定; (2)、租赁物件一般是通用设备或技术含量很高、更新速度较快的设备; (3)、租赁目的主要是短期使用设备; (4)、出租人既提供租赁物件,又同时提供必要的服务; (5)、出租人始终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并承担有关的一切利益与风险; (6)、租赁期限短,中途可解除合同; (7)、租赁物件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二、经营性租赁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租赁会计准则同时又列出了以下五项具体标准,符合其中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就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也会占租赁资产使用寿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做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南,上述认定融资租赁标准的量塑竖圭要包括: (1)优惠购买选择权所指的购价,只是象征性的,其实是一种名义购买价。在实务中,一般可按照低于5%(含5%)来掌握。 (2)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是指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 75%以上(含75%)。 (3)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这里的“几乎相当于”是指90%(含90%)以上。 可见,按照我国现行的标准划分,凡是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低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90%的,都不是融资租赁,而是租赁会计准则中所称的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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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承包上缴利润指标以及由此产生当事人之间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企业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承租方对企业财产进行租赁经营,并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利润和租金的区别都是不言自明的。
(二)从适用范围上看,承包经营合同多适用于大中型国营企业,而租赁经营合同则多适用于小型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
(三)在承包经营合同中,承包方提供抵押财产不是合同的有效条件,而在租赁经营合同中,必须明确承租人所提供的抵押财产。
(四)发生亏损时,承包企业只要用企业的自有资金补偿即可,而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则必须以抵押财产进行补偿。
(五)在承包经营的情况下,承包期间新增资产的所有权性质与承包前的企业所有权性质是一致的;而在租赁经营的情况下,租赁期间承租方用其收入追加投资所添置的资产,则属于承租方。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是法律调整的特殊性。但是,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也具有经济合同的一般特征,例如: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双方也必须坚持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合同信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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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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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经营和承包经营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 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 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适当扣发工资和奖金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行财产担保。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等。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 四是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 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 五对外开展业务的名义不同 租赁合同一般是一方租赁另一方的场地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租赁费用。 承包合同是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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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租房后租客办理营业执照不租了营业执照地址可以一直用吗?
[律师回复] 你可以叫前租客去工商局注销,如果找不到或者对方不配合,你可以去工商局叫工商局吊销前租客的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这样现在的租客就可以用你的地址注册公司了。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注销一般是经营主体决定终止经营向登记注册机关履行的登记程序。吊销则肯定是登记注册机关对严重违法的登记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 前者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后者则是被动的。请当地管辖的工商所帮你们把原先未变更但已不在原地址办公的原租户监控,并由房东签字盖章认可(应该需要提交相关的情况说明),这样可以证明原租户因某种原因已无法找寻,不在当前地址,你是合法的承租人,可以使用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扩展资料:但刊出也有几种非自主状况的情况:
1、个体工商户逾期无正当理由不验照,工商机关收缴其经营执照后仍不改正的,工商机关应做出刊出决议;
2、个体工商户自行歇业超越六个月,工商机关决议收缴其经营执照后当事人不恢复经营的,应刊出其经营执照;
3、一切的撤消经营执照处罚做出并发作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在依法实行清算职责后请求刊出挂号,当事人拒不请求或许本已闭幕无法请求时,应由挂号机关布告后予以刊出。 其实,撤消和刊出的概念不只存在于企业的经营执照问题上,在《律师资历》、《设计师资历》、《驾驭资历》等等范畴都存在。
4、还有一个概念需要留意撤消,是指自身就存在不符和法律规定的景象而选用不合法的方法骗得,自始就不符合规定。 企业没有参与年检,撤消经营执照了,税务方面不会自动销户 纳税人发作闭幕、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景象,应在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宣告停止之日前,或在被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注(吊)销经营执照或执业证件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处理刊出税务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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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
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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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
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适当扣发工资和奖金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行财产担保。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等。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
四是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
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
五对外开展业务的名义不同
租赁合同一般是一方租赁另一方的场地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租赁费用。
承包合同是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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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出租有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土地经营权出租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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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
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
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适当扣发工资和奖金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行财产担保。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等。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
四是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
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
五对外开展业务的名义不同
租赁合同一般是一方租赁另一方的场地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租赁费用。
承包合同是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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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有啥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租赁合同知识】企业租赁经营与承包经营的区别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企业租赁经营,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租方将企业租赁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在租赁关系终止时,返还所租财产。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就是规定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所讲的企业租赁经营,是指根据《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所进行的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的租赁经营。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相比,企业租赁合同的特点在于:
(一)企业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承包上缴利润指标以及由此产生当事人之间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企业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承租方对企业财产进行租赁经营,并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利润和租金的区别都是不言自明的。
(二)从适用范围上看,承包经营合同多适用于大中型国营企业,而租赁经营合同则多适用于小型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
(三)在承包经营合同中,承包方提供抵押财产不是合同的有效条件,而在租赁经营合同中,必须明确承租人所提供的抵押财产。
(四)发生亏损时,承包企业只要用企业的自有资金补偿即可,而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则必须以抵押财产进行补偿。
(五)在承包经营的情况下,承包期间新增资产的所有权性质与承包前的企业所有权性质是一致的;而在租赁经营的情况下,租赁期间承租方用其收入追加投资所添置的资产,则属于承租方。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是法律调整的特殊性。但是,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也具有经济合同的一般特征,例如: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双方也必须坚持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合同信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 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 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适当扣发工资和奖金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行财产担保。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等。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 四是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 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 五对外开展业务的名义不同 租赁合同一般是一方租赁另一方的场地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租赁费用。 承包合同是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
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
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
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适当扣发工资和奖金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行财产担保。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等。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
四是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
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
五对外开展业务的名义不同
租赁合同一般是一方租赁另一方的场地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租赁费用。
承包合同是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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