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借条确认书却不给钱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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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签署借款条约确认书后,若借款人未如期收到款项,则该条约无法律效力。借款合同需在资金实际到达借款人账户后才生效。若债权人未履行借款义务,双方借贷关系不成立,法院难以支持其追讨欠款的主张。因此,应敦促债权人及时履行义务,否则应销毁合同以避免风险。
签了借条确认书却不给钱是否合法

一、签了借条确认书却不给钱是否合法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确认收款前无法律约束力。

一旦借款人签署了借款合同却未能实际受领款项,该份借款合同仅能证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的意愿和共识,然而借款行为并未真实地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必须是在借款资金实际到达借款人账户之后,若债权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借款义务,则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并不成立,在此情况下,债权人若试图通过诉讼途径追讨欠款,而又无法提供转账凭证或其他有效的出借证据,那么法院将难以对其主张予以支持。

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后,应敦促债权人尽快履行借款义务;

如债权人未能按时履行,则应立即销毁借款合同以避免潜在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签了借条没有拿到钱如何举证

欠条写好后没有收到钱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对方存在诈骗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保障自己的利益。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了借条确认书却不给钱是否合法”,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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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确认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那么代理合同确认书怎么写 甲方: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乙方承接甲方 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甲方的 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 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 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 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 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 同时应向甲方汇报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定额: 1、菠萝酶/ 供货价为 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 50 公斤,甲方给予乙方 3 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 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七、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甲方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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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确认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权确认书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甲、乙双方基于事实基础上共同确认如下事项: 一、乙方在 占公司总股本51%的股权,对应支付入股款人民币25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元整),该款项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入股,该股份委托甲方代为持股。在代持股期间,甲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甲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二、乙方作为 51%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处置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三、在甲方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与甲方无关。 四、如本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五、乙方作为 51%股份的实际拥有者,甲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乙方有权对甲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六、甲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以及变更登记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代 持有 的51%股权期限为签订确认书之日起两年,到期日必须将 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从工商局登记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确认书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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