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诉离婚案件的立案程序主要如下:
2.其次,根据起诉状的内容和诉讼所需,充分发掘出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诉讼环节使用;
3.紧接着,把你精心起草的起诉状和搜集整理的证据提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处理;
4.当接收到法院的回执确认审批通过后,即意味着法院开始正式受理你的案件;
5.然后呢,法院将你的诉讼材料副本在规定时期内正式发送给对方当事人;
6.法院在受理此案以后,会安排开庭日期,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庭审通知(传票)以告知开庭事宜;
7.到了开庭当日,各方当事人都有权利委托律师或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代理参加开庭;
8.最后的步骤是法院依照原告原提出的诉讼请求及双方提供的充足证据来对是否批准离婚、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等方面做出最终裁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立案前是否必须调解
想离婚立案应当进行诉前调解的。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立案流程怎么走”,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