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犯罪主体为已满十二周岁但尚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十四周岁的公民实施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他人不幸死亡,且情节极其恶劣,须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查与核准后启动追诉程序,则依照《刑法》需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终身监禁或死刑不等的严厉惩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并涉案成年人,他们在故意伤害事件中导致他人死亡的,必须依据《刑法》给予相应处罚,即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终身监禁或死刑。而若犯罪人为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下,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免于刑事处罚,即无需承担任何刑法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未满12周岁不能骑共享单车的原因有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明确规定,未满12岁未成年人禁止驾车的行为涵盖了自行车和三轮摩托车等机动车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满12周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