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看守所最快多久可以放出来
依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在对个人实施拘留措施之后,公安机关须即刻将其送往看守所接受羁押监管。
同时,公安机关还需要在拘留之后的24小时之内对被拘留者进行审讯盘查,若发现其并不符合拘留条件,则必须在第一时间予以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在看守所最长时间关多久了
首先,需明确的是,依据各个案件的特性,在看守所拘留的最长期限可细分为五种情形:
1.在一般的案件中,诉讼时效通常为两个月;
2.然而若是案件较为复杂且审判历程难以在两月内完成,看守所拘留的期限则会顺延至三个月;
3.若所涉案件属于位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大型犯罪团伙案件、跨区流窜作案的重大疑难案件以及犯罪行为涉及广泛、取证过程困难重重的重大刑事案件,则须经得省级检察机关的批准或决定,延长至五个月的拘留期限方可执行;
4.而对罪行严重,恐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也需经过省级检察机关的批准或决定,拘留期限得以延长至七个月之久;
5.最后,遇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报并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拘留时限则可不受限制地进行延长以协助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在看守所最快多久可以放出来”,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