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信用卡包括伪造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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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伪造信用卡并不直接属于盗窃信用卡的范畴,因为盗窃通常涉及对真实、有效信用卡的非法获取。然而,若伪造过程中使用了盗窃的个人信息或卡片数据,则可能涉及盗窃信用卡相关信息的罪行。因此,伪造信用卡可能构成其他金融欺诈罪行,但不直接等同于盗窃信用卡本身。
盗窃信用卡包括伪造的吗

一、盗窃信用卡包括伪造的吗

该罪行涵盖了多种情况,其中最典型的便是行为者盗取真卡并加以利用。

其次,也可能出现行为者盗取已被认定为无效或伪造的信用卡,并且在行为时对此并不知情的情况;

第三种情形则是,行为者明知所盗取的是伪造的卡片,或者已经废弃的卡片,但通过运用某种特殊技术手段使这些"死卡"重新具备使用功能;

最后,还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行为者通过伪造他人身份验证信息获取到信用卡并加以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应当构成什么罪-

犯罪者实施了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这一恶劣行径时,他将被认定为犯下盗窃罪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要求,对于盗窃公共及私人财产,倘若数额达到了较大的标准,或者是在多起盗窃中占得先机,或者曾参与过入户盗窃、携带有武器的盗窃以及扒窃等活动,那么其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同时还可能会被判处罚款;

然而,对于那些盗窃金额数目庞大或是存在其它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他们则需要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也需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盗窃信用卡包括伪造的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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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信用卡包括伪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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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信用卡包括伪造的吗
在实践中,构成此犯罪行为的情形主要有四类:第一种为行为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实际使用真正有效的信用卡;第二种则是行为者获取到的是伪造或已过期失效的信用卡,但其并不知晓这些卡片是被伪造或者已经无效的,并且仍然加以利用;第三种情况是行为者明知所获取的是伪造的信用卡,或者清楚地了解到所获取的是已过期失效的信用卡,但他们通过技术手段对这些“死亡”的卡片进行修复和重新激活,然后再加以使用;最后一种情况是行为者通过虚假的身份证明来骗取信用卡,然后再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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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多次盗窃包括盗窃未遂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多次盗取的无论金额多少,均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多次盗窃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要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即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由此可见,多次盗窃是构成盗窃罪的一种形式,多次盗窃不意味着不能适用缓刑,如多次盗窃金额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在三年至十年内量刑,但是被告人存在自首情节,且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就可以在三年以下量刑,一样存在缓刑适用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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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包括盗窃未遂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多次盗取的无论金额多少,均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多次盗窃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要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即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由此可见,多次盗窃是构成盗窃罪的一种形式,多次盗窃不意味着不能适用缓刑,如多次盗窃金额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在三年至十年内量刑,但是被告人存在自首情节,且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就可以在三年以下量刑,一样存在缓刑适用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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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行为构造包括什么
盗窃罪的行为构成要素包括哪些方面盗窃罪的构成要素具体如下: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或者单位组织;其次,从主观方面来看,此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其犯罪动机明确指向了非法占有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再次,犯罪客体则是指公共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最后,就客观方面而言,本罪的成立需要满足采用秘密窃取手段,将他人的公私财物转移至自身控制之下并据为己有这一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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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罪物证都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盗窃罪物证都包括哪些
(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有关知情人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秘密窃取方法实施盗窃行为的证词;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盗窃行为时所穿戴的手套、鞋子以及犯罪工具、赃款、赃物等物证的实物及照片和有关物证、痕迹检验报告;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到达盗窃现场的毛发、指纹、脚印以及其他遗留痕迹的技术鉴定结论;证明赃物价值的鉴定结论;证明收缴赃款、赃物、犯罪工具等物证的搜查笔录、扣押清单;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特定手段进入现场及从特定位置窃取特定物品的现场照片、现场勘查图以及现场勘查笔录;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盗窃行为的视听资料。
(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证人关于财物被盗的证言,有关部门关于财物被盗的证明,行为人销赃时所派生出的有关证据如买赃人陈述,典当行收据,盗窃信用卡后的提款记录,盗窃文物后出卖、出境的证据;盗窃金融机构的,金融机构的失窃证明等;未遂和中止的结果证据。盗窃未遂只有情节严重时才构成犯罪,要有证明犯罪对象是巨额现金、国家珍贵文物或贵重物品的证据,同时要有证明行为人确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造成财物损失的证据。
(4)主观证据。应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占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赃款、赃物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认盗窃犯罪事实的供述等。
(5)情节证据。定罪情节证据应当包括价格鉴定、物品发票等,对于盗窃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案件,还应当包括公私财产损失证据、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及其他严重情节的证据;量刑情节证据,应当包括有关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被盗单位性质、行为人作案方式、行为人以往有无前科、被害人情况、被盗物品性质、损失情况等证据。当然,这些盗窃罪证据标准及证据要素,并不要求每一个案件都全部具备。
伪造货币罪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伪造货币罪构成条件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1、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既包括国家对本国货币的管理制度,也包括国家对在本国流通的外国货币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正在流通的货币,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包括我国货币(含台港澳货币)和外国货币,但银元、古钱以及已经废止的通货等不包括在内。
2、客观方面要注意伪造与变造的不同。伪造是仿照货币的式样、票面、图案、颜色、质地和防伪标记等特征,非法制造假币冒充真币的行为。而变造是在真币基础上进行挖补、剪贴、涂改、揭层等手段增加货币的数量和票面面值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4、主观上只能是故意。但一般认为本罪 应当具备意图使假币进入流通领域或者意图流通为目的,但不要求其具备营利目的。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罪
1、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1)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出售、购买、运输、使用、假币行为,且数额较大,即构成货币犯罪。的,只要实施了伪造行为,不论是否完成了全部印制工序,即构成伪造假币罪;对尚未制造出成品、无法计算伪造、销售的假币的数额的,或者制造、销售用于的版样的,不认定犯罪数额,依据犯罪情节决定刑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行为人是为了进行其他假币犯罪的,以持有假币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持有的假币已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以其他假币犯罪定罪处罚。
(2)出罪与使用假币罪的区别在于:出罪是在买方明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平交易,买方的购买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使用假币罪是行为一方单方面隐瞒事实真相使用假币骗取对方利益,而对方对此完全不知情。有人认为:出售是将假币作为一种商品换取真币,而“使用”则是把假币冒充真币而支付给对方而获取商品。但是出既可以是有偿换取真币,也可以是换取低于面额价值的商品。即既可以用假币换取真币,也可以用假币购物、消费等,支付的具体用途不是其本质区别,故用假币还债,债权人知道的,应当以出罪论处,对方则以购买假币罪论处。
(3)持有、使用假币罪与运输假币罪
数额较大。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持有假币罪是在无法查实假币犯罪案件真实性质的情况下,为填塞假币犯罪案件的漏洞,防止放纵犯罪而层层设防的结果。只要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实施了某一具体的假币犯罪,就不应以持有假币罪定罪处刑。因此对于在实施其他假币犯罪过程中被查获,如贩卖假币罪,又在其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也应当认为同一假币(贩卖假币罪)犯罪的数额。例如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从事了运输行为,则不可以定为持有假币罪。使用假币罪是指将假币作为真币直接置于流通,所以将假币投入自动售货机是使用。若行为人将假币作为注册资本给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的,也应认定为使用。但行为人若将假币作为自己有资信能力的资本给他人看或者为了显示自己有钱而向他人展示其拥有假币之行为,则不能认定为使用。
(4)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与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的区别
主体不同。前者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后罪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不同。前者中“以假币换取真币”必须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没有利用这种便利,应当定购买假币罪、使用假币罪。这种情形一般是行为人本人并不经手管理货币而是趁人不备换取真币。如果金融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仅仅利用自己对工作环境的熟悉等工作便利而以假币换取真币,应当认定为:盗窃罪或者购买假币罪、使用假币罪
(5)持有、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属于妨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后罪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性质的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虽然本罪也具有一定的诈骗性质,但使用假币的行为未必使对方财产受到损失。因为误收后还有可能误将假币再使用出去;而后罪则必然使对方的财物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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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包括伪造吗
信用卡诈骗罪,主要涉及伪造信用卡等行为,其目的就是非法占有,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通过信用卡骗取大量财物。其中,伪造信用卡是主要手段,若用此手段窃取他人财产,那就是信用卡诈骗罪,会严重扰乱信用卡管理秩序,还会侵害公私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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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伪造货币罪构成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伪造货币罪构成条件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1、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既包括国家对本国货币的管理制度,也包括国家对在本国流通的外国货币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正在流通的货币,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包括我国货币(含台港澳货币)和外国货币,但银元、古钱以及已经废止的通货等不包括在内。
2、客观方面要注意伪造与变造的不同。伪造是仿照货币的式样、票面、图案、颜色、质地和防伪标记等特征,非法制造假币冒充真币的行为。而变造是在真币基础上进行挖补、剪贴、涂改、揭层等手段增加货币的数量和票面面值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4、主观上只能是故意。但一般认为本罪 应当具备意图使假币进入流通领域或者意图流通为目的,但不要求其具备营利目的。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罪
1、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1)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出售、购买、运输、使用、假币行为,且数额较大,即构成货币犯罪。的,只要实施了伪造行为,不论是否完成了全部印制工序,即构成伪造假币罪;对尚未制造出成品、无法计算伪造、销售的假币的数额的,或者制造、销售用于的版样的,不认定犯罪数额,依据犯罪情节决定刑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行为人是为了进行其他假币犯罪的,以持有假币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持有的假币已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以其他假币犯罪定罪处罚。
(2)出罪与使用假币罪的区别在于:出罪是在买方明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平交易,买方的购买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使用假币罪是行为一方单方面隐瞒事实真相使用假币骗取对方利益,而对方对此完全不知情。有人认为:出售是将假币作为一种商品换取真币,而“使用”则是把假币冒充真币而支付给对方而获取商品。但是出既可以是有偿换取真币,也可以是换取低于面额价值的商品。即既可以用假币换取真币,也可以用假币购物、消费等,支付的具体用途不是其本质区别,故用假币还债,债权人知道的,应当以出罪论处,对方则以购买假币罪论处。
(3)持有、使用假币罪与运输假币罪
数额较大。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持有假币罪是在无法查实假币犯罪案件真实性质的情况下,为填塞假币犯罪案件的漏洞,防止放纵犯罪而层层设防的结果。只要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实施了某一具体的假币犯罪,就不应以持有假币罪定罪处刑。因此对于在实施其他假币犯罪过程中被查获,如贩卖假币罪,又在其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也应当认为同一假币(贩卖假币罪)犯罪的数额。例如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从事了运输行为,则不可以定为持有假币罪。使用假币罪是指将假币作为真币直接置于流通,所以将假币投入自动售货机是使用。若行为人将假币作为注册资本给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的,也应认定为使用。但行为人若将假币作为自己有资信能力的资本给他人看或者为了显示自己有钱而向他人展示其拥有假币之行为,则不能认定为使用。
(4)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与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的区别
主体不同。前者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后罪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不同。前者中“以假币换取真币”必须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没有利用这种便利,应当定购买假币罪、使用假币罪。这种情形一般是行为人本人并不经手管理货币而是趁人不备换取真币。如果金融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仅仅利用自己对工作环境的熟悉等工作便利而以假币换取真币,应当认定为:盗窃罪或者购买假币罪、使用假币罪
(5)持有、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属于妨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后罪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性质的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虽然本罪也具有一定的诈骗性质,但使用假币的行为未必使对方财产受到损失。因为误收后还有可能误将假币再使用出去;而后罪则必然使对方的财物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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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包括哪些特殊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盗窃罪包括哪些特殊情形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形
(一)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后使用信用卡的数额认定。
(二)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三)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四)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
(五)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
(六)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被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七)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八)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九)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十)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十
一)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
(十
二)骗小孩子的包或者用硬币从投币机里骗取钱物的,也以盗窃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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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刑法构造要件包括几种
盗窃罪的刑法构建要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是盗窃罪的本质特征。 2.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是不动产可动部分以及无形财产也可以成为对象。 3.犯罪手段为秘密窃取,将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 4.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自然人。 这些要求共同构成了盗窃罪的刑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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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盗窃罪——主体要件。盗窃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
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盗窃罪量刑标准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20元以上不满2万元,入户盗窃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扒窃公私财物价值800元以上不满8000元,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入户盗窃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或者扒窃财物价值8000元以上不满4万元,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万以上的,入户盗窃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或者扒窃财物价值4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500元以上的,入户盗窃财物价值800元以上,或者扒窃财物价值600以上,同时具有下列情节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二)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三)在劳动教养、服刑期间盗窃的;
(四)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五)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六)因盗窃受到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后两年内又盗窃的;
(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三条 盗窃未遂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对于以数额巨大的公私财物为盗窃目标的未遂犯,可以适用盗窃数额较大对应的法定刑幅度量刑;对于以数额特别巨大的公私财物为盗窃目标的未遂犯,可以适用盗窃数额巨大对应的法定刑幅度量刑。
(二)对于以金融机构数额较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未遂犯,可以适用盗窃数额较大对应的法定刑幅度量刑;对于以金融机构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未遂犯,可以适用盗窃数额巨大对应的法定刑幅度量刑;对于以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未遂犯,可以适用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法定刑幅度量刑。
(三)对于以国家二级文物为盗窃目标的未遂犯,可以参照盗窃国家文物的既遂犯量刑;对于以国家一级文物为盗窃目标的未遂犯,可以参照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既遂犯量刑。
第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
1.6万元以上,入户盗窃财物价值8000元以上,扒窃财物价值6000元以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8万元以上,入户盗窃财物价值4万元以上,扒窃财物价值3万元以上,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四)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活的;
(七)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五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
1.6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入户盗窃财物价值8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扒窃财物价值6000元以上不满8000元;盗窃公私财物价值8 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入户盗窃财物价值4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扒窃财物价值3万元以上不满4万,且具有累犯情节的,可以分别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条 盗窃违禁品的量刑如下:
(一)盗窃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对于盗窃鸦片200克以上不满500克、10克以上不满4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或者盗窃淫秽录像带、光盘30盘以上的,淫秽书刊 50本以上,淫秽扑克牌或者其他淫秽物品60件以上的,可以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标准。
(二)盗窃毒品、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盗窃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未遂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第七条 盗窃文物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盗窃国家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在对盗窃文物犯罪量刑时,一案中盗窃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盗窃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盗窃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
第八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的量刑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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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构成包括什么行为
[律师回复] 对于盗窃罪构成包括什么行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罪构成包括哪些行为
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
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
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
如进入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3、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
对非法窃取并占为己有的财物,随后又将其毁弃、赠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系案犯对财物的处理问题,改变不了其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性质,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如果对某种财物未经物主同意,暂时挪用或借用,无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后准备归还的,不能构成盗窃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情节考虑。有一些偷汽车的案件即属此种情况。
盗窃罪加重情节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罪作为侵犯财产罪一种,不仅侵犯我们的财产,也严重的破坏了社会秩序。对此我们都希望法律能够对犯罪分子严惩。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对于盗窃罪的犯罪分子会从重处罚呢 盗窃罪的一般从重处罚情节有以下几种情况: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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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包括盗窃未遂吗?
盗窃,是将他人财物窃取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多次盗窃是指 二年内三次以上实施盗窃行为。多次盗窃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构成盗窃罪,未遂只是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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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未遂立案标准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盗窃未遂立案标准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盗窃未遂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根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 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卜作案的有所分别。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 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卜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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