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卡逾期事件得到妥善解决并达成协商还款协议后,个人信用报告中的相关记录并不会因此而做出更改,依然会以“逾期”的形式进行显示。无论是主动协商还是被动接受结果,只要涉及到逾期行为,所有相关信息均会被纳入征信系统当中。要想使这条记录有所转变,唯一的途径就是由发卡行发起申请对其进行修正,或者用户自行完成欠款额度的支付从而重新设定该项记录的状态。
然而,即便协商成功让您拥有足够的时间来筹集还款资金或是获得部分费用的减免优惠,但是这项逾期记录所处的状态并不会因此而得到任何改变。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逾期记录自被清偿之日起仍将在征信系统中持续保存长达五年之久;倘若用户能够提供非故意拖欠还款证明,那么便可将此项记录对自身信用状况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二、信用卡逾期都会被认定为犯罪吗
通常情况下,单纯的信用卡逾期未还款行为并不足以定义为犯罪。
然而,若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的恶意为出发点,超出规定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且在经过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然拒不偿还所欠债务,并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将被认定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面临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并须承担自20,000元人民币至200,000元以下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信用卡逾期后协商分期成功后征信上如何显示”,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