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之后,每一位当事人都必须依照法规要求,每月向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至30%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用。
依据法律的明确条文,在父母双方均拥有稳定收入的前提下,抚养费应当按照月度总收入的相应比例予以支付,通常为20%至30%;
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来说,他们所应当支付的抚养费则是全年总收入的20%至30%。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的支付比例还可适度上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夫妻离婚,债务是否需共同承担有没有法律规定?
在夫妻离婚期间,双方需要共同承担的是共同债务,而不是独自承受个人的负债。
就个人债务而言,应当用个人的财产进行偿还。
在离婚协议书上,夫妻双方需对于共同生活中所产生的所有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若夫妻间共享的财产无法覆盖所有债务,或者二者已决定采用分离财产制,那么无婚姻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双方需通过协商来确定如何清偿债务。
若无法达成有效的协议,则需提交给法院做出裁决。
离婚手续完成之后,夫妇中的每一方都必须为自己原本所负担的共同债务负责,当债权人采取法律手段执行时,之前的夫妇双方均不得以他们在离婚时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先前的法院判决为借口,拒绝承担任何与这些债务相关联的责任和义务。
当某一方已完全清偿了该等全额债务,他/她将有权追偿另一方所欠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离婚,另外一方每个月付多少抚养费”,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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