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实如此,只要立遗嘱人在意志清醒且自愿的情况下所表达出的意愿真实合法,那么其设立的遗嘱便具有法律效力。
在此方面的具體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自然人有权利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位或多位进行继承;
其次,自然人也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个人财产捐赠给国家、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士。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立遗嘱时继承人能在场吗
在起草遗嘱之时,若继承人列席,但仅作为旁听者并不担任遗嘱见证人,对于遗嘱的法律效力会无甚影响。
然而,为了确保遗嘱的有效性,还需符合以下四个实质性条件:
第一,遗嘱之人必须具备适用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遗嘱内容必须出自遗嘱本人的深刻且真实的意愿表白;
第三点,遗嘱中承诺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个人所属;
以及最后一项,遗嘱内容不得对社会公共利益与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任何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立遗嘱时继承人在场有效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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