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对方失踪怎么办
当婚姻中的一方失去行踪,无法与对方联络时,则另一方必须以法定程序申请离婚,而不能采取协商分手的方法解决问题。
此时,未失联的配偶可以在对方被宣布为孤立法助后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
经过法律审理之后,应依照实际情况裁定是否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对方失踪要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中,若有一方发生离奇失蹤之事,则相较于对方而言,享有权利的另一方可在失踪事件持续2年之后,正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有关申请,请求将此自然人判定为失踪者。
待由人民法院对其进行认定并发布相关公告后,失联的一方便可向属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配偶中有一方如已被宣布失踪,而在此之前,未失踪的另一方已提出离婚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其离婚请求。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对方失踪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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