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生病医药费怎么分担

最新修订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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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后,孩子患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应由生父母共同承担。即使某方工作单位有子女医疗费用统筹保障计划,也应按规定报销或补贴。具体分担方式应根据双方经济条件和实际情况协商,确保孩子得到及时治疗。
离婚后孩子生病医药费怎么分担

一、离婚后孩子生病医药费怎么分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配套司法解释所确立的相关法律制度,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关于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在原则上应由其生父母双方共同负担。

即使在某些情况下某个家长的工作单位实行了对子女医疗费用的统筹保障计划,也应当按照既定的规定为该子女提供相应的报销或者补贴待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分担

夫妻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费问题,应由子女的亲生父母共同商议决定。

父母双方有权自主协商解决,其中拟不承担直接扶养责任的一方如有支付能力,则可以协议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部分或者全部金额。

当然,具体的支付比例和方式仍然依赖于当事人自主协商以达成最优解。

在双方未能就此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时,可采取法律途径寻求法院的公平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官会结合参考双方法律地位、各自经济状况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准及孩子所需进行评估,出具公正而合理的抚养费分配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子女抚养费乃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所需的必备支出,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开销、授课费用以及必要的医疗保健花费等重要领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孩子生病医药费怎么分担”,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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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病人承担不起医药费有什么途径可以减轻
[律师回复] 尿毒症患者属门诊大病,只要参加了医保,透析等治疗费用一律按规定报销90,个人只需支付10。各地对尿毒症就医、报销等规定不一,可以上当地医保咨询,现以广州为例:
一、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患尿毒症需长期进行门诊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治疗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病人),可按规定享受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门诊特定项目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病人应当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作为本人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选定医院)。一经选定,原则上1年内不得变更。参保病人确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医院的,可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三、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病人提供门诊透析治疗实行医保责任医师管理,并统一使用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专用病历。具体办法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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