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故意伤害罪这一特定的犯罪行为而言,虽然并未实际实施暴力手段,但仍被视为是从犯。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参与者并未直接参与动手打人的行为,但作为共犯,他们仍然要对其所涉及的所有故意伤害行为负责。
而与此同时,与主犯被判定的罪行是相同的,因为共同犯罪中只要有一个人的行为构成违法既遂,那么整个犯罪团伙的违法行为就都将被认定为既遂。
然而,由于是从犯,因此在量刑时将会得到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若造成他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死罪的界限是如何规定的
很明显,故意伤人之死,其发生必须以行为人存在伤害他人的犯罪故意为先决条件;
而对立面的过失致人死亡案情,其中则并无这样的犯罪故意。
就故意伤害致死这一案例来说,有两个关键性的共通点值得我们注意:
首先,无论是从客观角度还是从主观层面来看,命案均已造成了被害人的最终离世;
其次,从主观心态上分析,行为人均展现出对死亡结果的无意或过失。
然而,在这两起性质截然不同的案件之间,最核心的差别在于:
前者注重于行为人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意图,而后者则缺乏犯罪的意图,纯粹是由偶然或不可避免的过失导致他人生命的终结。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中未参与要担责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