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可行,通常所说的风险代理主要分为两大类别。
其中之一为全风险型,也即是说在代理初期并不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而待最终案件成功后,则会按标的物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收费,其比例大约在30%上下波动;
另一类则为前期先收取基本的办案费用,一般为5000元人民币,然后在后期再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这个比例通常在10%-15%之间浮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等四类案件是被明令禁止采用风险代理方式进行收费的。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二、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尊敬的顾客,当您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时,请您及时向我们的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以便我们能够为您做出快速而有效的处理。
为了确保每位顾客都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下的规范流程进行操作:
在接到您提交的相关证明和资料之后,我们会在第五个工作日内,快速对责任进行明确的判定,并向您提交详细至书面的解释报告。
如果判定不属于我们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我们将会以充满诚意的方式,向您书面明确告知原因。
反之,一旦我们确认是在我们的保险责任范畴之内,我们会尽力在十个工作日内,与您共同商讨并确定您所需要的赔偿金额。
经过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我们将会立即支付给您相应的赔偿款项。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公司结案对方找律师能风险代理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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