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应于拘留当日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人员的亲属传达相关信息。当公安机关实施拘留行为时,须出具正式的拘留证明文件,以此来确保拘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次,在被拘留人员家属无法联系或其涉嫌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除了通知可能对侦查工作造成阻碍的因素外,仍需于拘留当日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人员的家属进行通报。
最后,当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之后,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人员的家属纳入通知范围之内。公安机关通常会通过《刑事拘留通知书》的方式,向被拘留人员的家属告知其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的事实。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后几天能到检察院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之程序,当事人被正式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通常会在拘留期内(最长为30日)被移送至当地检察机构进行审查和核准。
在此过程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特征,检察机构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后,有可能将审批期限适当延长以确保更全面深入的审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在决定以及实施刑事拘留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拘留期限是由法律专门针对两种不同情形而设定的——即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并等待其批准的时间,以及人民检察院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的时间。
具体而言,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要进一步逮捕,那么他们应在拘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审批时间则有可能被延长至30天。
此外,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实际上是上述两个时间段的总和。
换句话说,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3日之内,如认为被拘留者需要逮捕,就应该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和批准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以再延长1日至4日。
同样地,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也可以延长至30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后几日通知家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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